母亲持刀砍死4个月的儿子后自杀未遂 被判刑6年
在怀疑丈夫有外遇、家庭琐事等多重心理因素的影响下,年轻母亲王某长期郁结在胸,终于酿成惨剧。2015年3月31日下午,她持家中菜刀将4个月大的儿子砍死,并砍伤自己的脖子和左手手腕。近日,苏州吴中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男婴颈部被割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伤他的竟是他生母
2015年3月31日晚,公安机关接报警称,吴中区一租房内母子二人被刀割伤,生命垂危。民警立即至事发现场及医院出警,发现一名男婴颈部被割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伤者王某是男婴的母亲,颈部、左手手腕多处被割伤,已脱离生命危险。
4月3日,一直躺在病床上不肯开口的王某向公安机关承认,伤害儿子的就是她本人,她的伤也是自己所为。公安机关立即对涉嫌故意杀人的王某刑事拘留。
长期受到这些负面情绪的影响,不懂倾诉
让她积郁成疾
2013年初,王某经亲戚介绍认识了李某,交往一年后结了婚,婚后二人同在苏州打工。王某本想一心一意好好过日子,却发现李某平时经常在电脑上聊天,她过去看时,丈夫就把窗口关掉。王某怀疑丈夫有外遇,但她并没有与丈夫沟通此事。
王某说,2014年初她怀孕期间,李某有时会无缘无故说要杀了她,她想不通为何丈夫要说出这种话,心中十分害怕,心情也十分低落。2014年10月,儿子小宇出生。由于李某是新疆人,他提出要把王某和孩子的户口迁到新疆,今后让孩子在新疆读书,这让王某感到无法接受。
长期受到这些负面情绪的影响,加上王某性格内向,凡事都憋在心头,久而久之她便产生了自杀的想法。
想轻生,又放不下孩子,决定把他一起“带走”
家人:觉得她平时都很正常
案发当天下午,王某本打算去做晚饭,但抱在怀里的孩子一放到床上就哭,她只好一直抱着。听着孩子的哭声,想起平日的种种,王某心烦意乱,自杀的念头又浮现出来,她放不下孩子,决定把他一起“带走”。王某拿起菜刀砍向孩子的脖子,又朝自己的脖子和手腕砍了几刀,随后失去了知觉。
在医院醒来后得知孩子已经去世,王某无法原谅自己。她说,自己性格内向,平时不爱说话,有事总是憋在心里,不懂倾诉。从怀孕开始,她经常感到烦躁,一点小事就想发火,孩子出生后,这种现象愈发严重了。
而在丈夫李某眼里,他和妻子都性格平和,平日二人很少吵架,感情和睦。王某虽然不常和外人交流,没有什么朋友,但和亲戚之间的交谈都很正常,怀孕后,除了脾气变大了些,她的情绪和精神状态似乎也没有什么异常。对于王某杀了孩子又要自杀的行为,他感到十分意外。
在王某母亲看来,女儿和女婿的感情较好,平时女儿在家带孩子,女婿下班就回家做饭,陪孩子玩,对母子俩十分照顾。
鉴定结论
王某患有心境障碍(抑郁发作),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经过司法鉴定,王某在孕期即出现情绪低落表现,伴心境恶劣,作案时受情绪低落、心境恶劣的影响,其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鉴定结论是王某患有心境障碍(抑郁发作),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吴中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综合王某系初犯,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取得了亲属的谅解等情形,法院法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法官提醒:妇女在生产孩子后由于生理和心理因素,容易产生抑郁症状。对于产后女性,家人要投入更多的精力予以关怀,让新妈妈生活愉快,鼓励她们把不开心的事情说出来,同时不要让她们闷在家中,鼓励她们进行社会交往。若病情严重,应及时就医,避免发生不可挽回的后果。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