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吸毒产生幻觉吊死3岁亲生女
获刑15年,江苏法院昨对290名毒犯集中宣判
昨日上午,江苏省72家法院对241件涉毒案件290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48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因吸食毒品产生幻觉吊死3岁亲生女儿案,引发关注。这是继乐燕饿死女童案后,江苏发生的第二起吸毒母亲杀死亲生女儿案。如何建立有效机制,保护涉毒家庭的困境儿童,让他们健康、安全成长,再度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 丈夫贩毒被判刑妻子也是瘾君子 2014年8月11日下午,海门市开发区大兴村发生一起命案,一名年仅3岁的女童被发现吊死在一处低矮的鸡舍旁。警方经侦查发现,该案竟是一起惨绝人寰的生母杀女案,并且源于母亲张娟在吸食毒品后产生了幻觉而加害女儿。 今年37岁的张娟,初中文化,无业。2008年,她与丈夫徐某相识,后结婚,2012年4月,张娟生下女儿晶晶(化名)。2013年7月份,丈夫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刑入狱,张娟开始独自抚养女儿。但张娟也是一个“瘾君子”,长期吸食毒品还导致曾多次出现幻觉。也曾因吸食冰毒,于2010年、2012年分别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责令接受社区戒毒三年。 2014年8月11日15时许,在位于海门市海门街道暂住地,张娟与前来看望其母女的母亲陈某因琐事发生了争执。在其母亲走后不久,张娟便带着3岁的女儿来到了海门市滨江街道大兴村地段,使用绳子将女儿吊在一村民家的养鸡棚外横梁上,导致女儿当场死亡。随后,张娟还骑着电瓶车一人回到了暂住地。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晶晶因机械性窒息死亡。 经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张娟罹患甲基安非他明所致的精神障碍,但这一状态是因为其原因自由行为所致,即系故意放纵了自己吸食毒品的行为才使自己处于意识障碍状态,与其他重性精神病症或者脑品质性精神障碍有本质的区别,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庭上称以为送女儿到幼儿园 法庭上,张娟称自己很爱女儿,她也不知道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她已经不记得了,在其意识里女儿是被她送到幼儿园里去了,不会杀小孩,既然公安机关抓到,且证据充分,愿意认罪服法。被告人的辩护人则要求法院合理认定被告人张娟的刑事责任能力,并从宽处罚。 相关痕迹鉴定认定,死者尸体上的绳子、鸡棚横梁上绳子检出混合基因型,可以由张娟和死者身上提取检材基因型合并后形成,绳子上没有发现其他人的DNA。海门市公安局物证足迹鉴定书证明送检的被告人张娟运动鞋的左脚鞋可以形成案发现场提取的足迹,足以证明张娟作案。 该案承办法官张亚军介绍说,张娟既往智力发育与精神正常,IQ值为92,辅助检查未见异常,社会适应能力良好。归案后,能准确辨认出自己及所驾电瓶车,意识清晰,思维尚有条理,情感反应适切,尤其是在庭审中,虽不愿表述其杀人犯罪事实及经过,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行为违法性质与后果有正确认识,理解、领悟、判断等能力良好。虽然张娟因吸毒导致罹患兴奋剂(甲基安非他明)所致精神障碍,且在案发期间存在明显的意识障碍,事后也不能说清自己的行为动机与经过,表现为在案发时对自身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丧失的症象,但由于张娟在作案时的精神异常状态系其原因自由行为所致,即该行为系张娟故意放纵了自己吸食毒品的行为,才使自己处于意识障碍状态,而非其他重性精神病症或者脑品质性的精神障碍,故行为人应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犯故意杀人罪获刑15年 法院审理认为,张娟采用绳子吊颈的方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被害人窒息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归案后,张娟经查怀有身孕,虽其后自然流产,可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张娟庭审中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张娟实施犯罪系因其吸食冰毒后诱发的,可酌情从重处罚。 昨天上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高院:生育年龄段年轻人成吸毒主流 昨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介绍,2014年,江苏毒品犯罪案件达4695件,增幅达8.2%,为近年来增幅最大一年。个别地区一审案件中毒品数量达1000克以上的比例甚至超过90%,冰毒等新型合成毒品成为毒品犯罪主流,占比超过80%,零包贩卖毒品占全部涉毒案件20%,容留他人吸毒犯罪占全部案件40%以上,毒品犯罪共同犯罪比例不断增加,少数案件甚至出现涉枪犯罪,潜在危险性增大。 据了解,目前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在江苏已经基本退出市场,冰毒等新型合成毒品成为毒品犯罪主流,占比超过80%。处在生育年龄阶段的年轻人成为了吸食新型毒品的主要人群。 记者冒群
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