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阴区赵集矿区分洪块段石盐、无水芒硝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摘要
山连山矿权评报字[2014]067号
评估对象 :江苏省淮阴区赵集矿区分洪块段石盐、无水芒硝矿普查探矿权。
评估委托人及探矿权出让人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评估机构 :北京山连山矿业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目的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拟出让江苏省淮阴区赵集矿区分洪块段石盐、无水芒硝矿普查探矿权,根据国家及江苏省有关规定,需对江苏省淮阴区赵集矿区分洪块段石盐、无水芒硝矿普查探矿权价值进行评估,为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出让探矿权、处置探矿权价款提供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 :2014年9月30日。
评估方法 :可比销售法。
评估主要参数 :勘查工作程度为勘查空白地,勘查矿种石盐、无水芒硝矿,评估区面积1.792km2,参照1号探矿权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为349.18万元/km2,参照2号探矿权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为376.40万元/km2,委估探矿权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为350.09万元/km2。勘查投入调整系数均为1.00,资源储量调整系数均为1.00,矿石品位(品质)调整系数均为1.00,物化探异常调整系数均为1.00,地质环境与矿化类型调整系数均为1.00,区位与基础设施条件调整系数:参照1号探矿权0.9737、参照2号探矿权0.9569。
评估结果 :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探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计算,确定江苏省淮阴区赵集矿区分洪块段石盐、无水芒硝矿普查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27.36万元,大写陆佰贰拾柒万叁仟陆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
根据矿业权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评估报告需报送备案后使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如需查阅全文,请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6599706。”
附: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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