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残联对在校残疾学生发放教育补贴范围扩大到初中以上阶段

29.10.2014  18:10

今年,我县将对残疾学生发放教育专项补贴的范围由高中、高等教育阶段扩大到初中以上阶段,至9月10日,已对全县146名初中以上阶段在校残疾学生发放就学资助金16.19万元。

为帮助残疾学生更好地接受高中和高等教育,省残联、省财政厅2010年联合出台《对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发放教育专项补贴的通知》,规定对在校就读的高中阶段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1000元、大专以上在读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1500元。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13年,我县发放教育专项补贴47.85万元,受益残疾学生达391人次,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残疾学生的就学条件和在校生活状况。

2014年,对残疾学生专项补贴的覆盖面扩大,初中以上阶段在校残疾生都可以领到补贴,初中阶段每人每学年800元,高中、中专阶段每人每学年1000元,大专以上阶段每人每学年1500元。每年8月份,初中以上阶段在校就读的残疾学生持残疾人证、在校证明、录取通知书、缴费证明等材料到所属的镇(园区)残联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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