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17岁少年10年4次被变更抚养权

12.01.2016  08:34
离异家庭中,教育应更关注孩子的想法 资料图 - 新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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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家庭中,教育应更关注孩子的想法 资料图

   听南京法官讲一个单亲孩子的辛酸故事:

  17岁少年10年4次被变更抚养权

  四处借钱,夜不归宿,流连于网吧,甚至还惊动了警察……这些都跟一个17岁男孩小勇(化名)有关。最近,南京秦淮法院的法官办理了一起抚养权纠纷的案子,案中的主角小勇,8岁时父母离异,之后的10年,离异的父母又打了很多场官司。在去年12月份的判决中,父亲再次通过法院诉讼,从母亲那里夺回了他的抚养权。算起来,这是小勇抚养权的第四次变更。

  现代快报记者 姚茜

   8岁时父母离婚,他判给了父亲

  法官接手了这起变更抚养权的官司后,才了解到,小勇有着跟同龄孩子不大一样的身世。

  小勇1998年出生,之后父母的感情就出现了问题。两人经常因为一些生活的琐事争吵,矛盾不断激化。直到2006年,小勇的母亲李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跟王先生离婚。

  当时,法院受理了这起离婚案件,并判决两人离婚。完整的三口之家面临破裂,父母分道扬镳,小勇只能选择一方继续生活。当时只有8岁的小勇被判给了父亲。李女士跟王先生还约定,为了让小勇健康成长,李女士每月支付小勇一定的抚养费,直到小勇成年,能够独立生活。一纸判决,8岁的小勇成了单亲家庭的孩子,父母离异,他只能跟着30多岁的父亲一起生活。

   10年间官司不断,变更抚养权4次

  谁也没想到,在父母离异后的10年里,通过诉讼途径,小勇的抚养权变更了4次。办案法官称,因为案件的需要,他曾经前往小勇的父母家。法官发现,虽然小勇的父母已经离婚多年,但仍住得很近,抬头不见低头见。两人心中依旧对彼此有怨气,遇事就要闹到法院打官司。

   第一次 2011年

  父亲要求增加抚养费

  母亲夺回抚养权

  王先生和李女士第二次打官司是在2011年。因为小勇身上需要花钱的地方越来越多,于是2011年1月王先生把李女士告上了法院,要求她增加小勇每月的抚养费。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增加小勇的抚养费。2011年3月,李女士突然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夺回小勇的抚养权。最后,法院决定把小勇判给李女士。

   第二次 2012年

  14岁的他要跟父亲过

  抚养权又判给父亲

  一年后的2012年6月,小勇却离开了母亲,跑到了父亲家中。为了拿回抚养权,2012年7月,王先生再次跟李女士打起了官司。法院找来了小勇,听了他的想法。14岁的小勇表示,他要跟父亲一起生活。于是,小勇又被判给了父亲。

   第三次 2014年

  小勇又要跟母亲过

  于是抚养权判给了母亲

  2014年1月,小勇又离开了父亲,来到母亲家。跟之前一样,父母又打起了官司,2014年4月法院把小勇的抚养权判给了母亲。

   第四次 2015年

  17岁的小勇又要跟父亲生活,于是……

  2015年初,小勇又离开母亲,来到父亲家里,父母又打起了官司,12月法院开始受理,在这一次诉讼中,王先生提起诉讼称,“儿子在李女士那生活,多次被她驱赶离家出走,到处借钱,在网吧过夜,以致派出所多次上门”,王先生认为,儿子已经不适合跟李女士一起生活,他要求重新要回小勇的抚养权。李女士表示,小勇经常出走并不是两人有矛盾,只是因为自己平时对小勇教育比较严格,他内心抵触情绪很大。因为小勇已经年满17周岁,在案件审理中,法院当庭询问了他的意见。这次,小勇表示,他希望能跟着父亲生活。

  法官说,对于年满十周岁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要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并且需要顾及父母的实际情况。

  在办案中,法官了解到,李女士离异后一直单身,而王先生再婚后又有了一个孩子。在跟孩子的多次交流中,法官觉得,小勇的性格其实不差,也挺懂事。这次他要求跟父亲一起过,是他的真实意愿。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变更小勇为父亲王先生抚养,李女士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案中人物均为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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