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御防范风险:银监会首次制定开发性政策性银行监管办法
图为银监会举行“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发行监管办法”发布会。(人民网记者李彤摄) |
人民网北京11月15日电 (记者李彤)“建立资本约束机制”、“强化内控责任制”、“风险管理覆盖全部业务”。今日,中国银监会举行“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发行监督管理办法”发布会。这是我国首次制定开发性、政策性银行监管办法。银监会政策银行部主任周民源表示,《办法》的制定注重与现有监管法规有效衔接。
首次制定开发性、政策性银行监管办法
据介绍,三家银行是在1994年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背景下,由国务院批准成立的。20多年来没有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往往是参照商业银行规则进行监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
“这项工作2014年开始启动,2015年国务院通过了三家银行的改革方案,并明确提出三家银行的审慎监管规则。” 周民源介绍说,《办法》涉及市场定位、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管理、激励约束、监督管理等九个方面内容。根据三家银行职能定位、经营管理不同特点,也制定了一些个性化监管内容。
他说,围绕坚守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定位,开发银行重点发挥中长期投融资作用,加大对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进出口银行重点支持外贸发展、对外开放、国际合作等;农发行主要服务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等领域。
据了解,自2017年8月陆续发布《中国进出口银行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开发银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来,获得社会各界和业界机构的普遍关注。针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内容,周民源表示,在内容上没有原则性修改。对有些文字性的表述,进行了认真研究,能吸收的充分吸收。
业界:建立资本约束机制、强化内控责任值得关注
记者梳理发现,把党的领导嵌入公司治理被着重强调,突出了三家银行党委的领导作用,形成了党委会与现代企业公司治理的有机结合。考虑到三家银行董事会已代表全部股东利益,三家银行均不设股东大会,由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构成“两会一层”公司治理架构。此外,《办法》明确要求增设部委董事,并实行外派监事会制度。
坚持守住风险底线、坚持依法监管,也是此次完善监管架构的重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办法》强调三家银行要承担起风险管控的第一责任,要求监管部门通过制定风险监管标准,加强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监管处罚等措施。并注重与现有的银行监管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有效衔接,确保监管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有业内人士表示,建立资本约束机制是改革的重点之一,主要目标是推进银行提升自身风险抵御能力。要结合自身风险管理状况、业务特点、外部资本监管要求,建立资本管理的制度、流程、政策,以确保通过自身资本能抵御和防范风险。
银监会政策性银行监管部副主任徐庆宏表示,要制定中长期资本规划,合理确定业务发展规模和速度,确保资本水平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建立资本评估机制,三家银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资本评估。建立资本补充机制,形成内源性、外源性相结合的动态、可持续资本补充机制。
为了有效防范抵御风险,建立“内控先行”制度也是业界关注的焦点。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强化体系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建立管理评价、提高执行力、严格问责,对完善内控机制尤为重要。
银监会表示,将建立由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内部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业务部门组成的内部控制治理和组织架构。要求持续开展内控合规评价和监督,强化内部控制问题的整改,强调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对违法违规、违反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银行要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应的管理人员进行严格问责,监管部门也将视情况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