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举办第16次公益性骨灰集体江葬活动

28.04.2016  18:25

      为深入贯彻民政部等九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引领、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在全社会推崇先进、文明的殡葬理念,4月23日,泰州市举办了第16次公益性骨灰集体江葬活动。来自全市范围内60多位逝者家属参加了活动,共有24位逝者的骨灰被亲人撒入长江。民政、海事、港务、公安等部门积极引导,认真做好全程保障。

      近年来,绿色殡葬理念逐渐深入人心,该市选择江葬、树葬、骨灰寄存的逐年增多。为引导群众不保留骨灰、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2014年12月份,该市出台《泰州市市区节地生态葬法减免和奖补暂行规定办法》,对选择江葬的我市户籍居民,将免除江葬直接费用(含2名逝者直系亲属车船费、撒江活动服务费)。户籍所在地为海陵区、高港区、农业开发区、泰州医药高新区的居民,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再给予每例1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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