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欠电费不交或将被认定为失信行为
31.08.2015 16:53
本文来源: 中国江苏网
中国江苏网8月31日讯(通讯员 赵伟 记者 罗鹏)记者今天从南京市供电局获悉,8月,南京有逾期交费记录的1.2万户居民客户陆续收到南京供电公司发出的《关于用电客户逾期交费的告知函》。与以往不同,今后,电费逾期交纳不但要承担收取电费违约金的事实和停电风险,还有可能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江苏省信用管理平台。
在告知函中,南京供电公司详细列举了客户近一年来电费欠交情况。据了解,江苏省人民政府分别于2013年和2014年印发了《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江苏省严重失信黑名单社会公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规定拖欠公用事业交费的行为属于社会服务领域失信行为。按照失信行为的等级划分,拖欠公用事业交费2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属较重失信行为;拖欠6个月以上属严重失信行为。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自然人,将被列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并向全社会公示,有效期5年。收到告知函后,若在规定期限内交纳电费将不被记录失信行为。
告知函同时也向客户推荐了各种便捷的电费交纳方式。自2011年开始,南京供电公司积极打造城市“十分钟交费圈”。除了传统的供电营业厅柜台、银行代扣、电费卡充值等交费渠道,该公司还在全市多家报刊亭、银行、商场、超市等布放了2000余台“全民付”自助终端机,并相继推出支付宝、网银、财付通等多种非现金交费渠道。南京供电公司微信公众平台也可提供电费查询、实时电量查询、微信平台交费等功能。
目前,南京全市现共有电费交纳网点4130个,16种交费方式,有效解决了广大客户就近交费和个性化交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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