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持前男友欠条索要iphone6 男方称过了时效拒不兑现

20.01.2015  10:52

   中国江苏网1月20日讯 (记者 吴琪)“这是当初他心甘情愿写的,现在却不想兑现。”昨日,家住宿豫区某小区的徐女士拨打晚报热线,称自己与前男友恋爱时,对方曾许诺给自己购买一部iphone6手机,因为当时男友钱不够,便写下一张欠条称过两个月购买。“元旦时发现他和别的女的有来往,我们分手了,他现在竟称这张欠条‘过期’了。”徐女士气愤地说。

   恋爱时男友打欠条许诺送女友手机

  据徐女士介绍,自己和前男友阿成(化名)是初中同学,但上学时并无交集,毕业后两人分别考入市内两所职业院校,“快毕业时的一次聚餐上碰见他,聊得很愉快。”徐女士称,因为有共同话题,两人感情进展很快,随后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毕业后,阿成进入一家建筑公司上班,徐女士因为暂时没找到合适的工作,便做起了微信营销。

  “虽然工资不高,但小日子倒也过得有滋有味。”徐女士称,两人恋爱半年,感情趋于稳定,恰逢iphone最新款手机上市,阿成称虽然自己没什么经济实力,但一定要送女朋友一部iphone6,让对方开心。“因为他当时还在实习期,工资很低,便称等两个月手机价格稳定了再送我,为了表示他的诚意,还特意写了一张欠条放在我这里。”徐女士称,当时自己并没有要欠条,是阿成硬生生地塞进自己钱包内的。

   分手后女子持欠条前来索要手机

  然而,令两人没有料到的是,两个月内两人的感情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元旦那几天我比较忙,他则说和老板去外地谈个项目。谁知道回来后被我发现他竟是和以前曾追过他的一个女生出去玩了。”徐女士称无法容忍对方对自己的欺骗,便提出了分手。

  记者采访阿成后得知,元旦期间,他确实与朋友出去玩了两天,因怕女友误会,便撒了个“善意的谎言”。阿成说,当时并不是只有两个人,但因为相互之间的不信任,加之曾经的感情冲突,两人决定和平分手。

  徐女士认为,自己的情感受到了伤害,所以要求阿成偿还“”自己的手机,阿成则认为两人感情已成过眼云烟,欠条当然作废,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那么,究竟阿成是否应该偿还自己恋爱期间写下的“欠条”,这张“欠条”是否又具有法律效力?记者随即采访了江苏钟吾律师事务所的姜建华律师。据姜律师介绍,这张“欠条”是一方基于感情,承诺给另一方财物,但迫于当时经济状态等原因而没有实际交付,书写一张欠条作为凭证,该“欠条”实质上属于赠与。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阿成在未向徐女士交付手机之前,他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因此“欠条”是否履行由阿成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

  最终,经过协调,徐女士答应不再索要手机,阿成则称再也不会乱写“欠条”。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