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模式调解劳资矛盾 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实验区
中新网江苏新闻6月6日电(实习生 魏佳文)6月5日,常州市《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截至目前,常州市共有812家企业被评为市级及以上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358家企业(工业园区)被评为市级以上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业园区)。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职工的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劳动关系矛盾也日益多发和凸显。2016年常州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5945件;全市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受理投诉2785件,立案1519件。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协调处置难度加大,广大企业和职工迫切需要和谐有序的劳动关系氛围。
常州市创新劳动关系矛盾处理模式,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重要作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政府统筹处理并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督和劳动纠纷调处;企业增强依法用工意识,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动条件不断改善,社会保险全面覆盖;职工不断提高依法维权能力,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推进厂务公开。此外,常州坚持源头治理,建立集应急联动、指挥调度、预警监测、分级处置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市劳动关系运行监测中心,从源头预防劳资矛盾,健全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的监测预警、事前预防、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据悉,常州在全省率先开展规范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力争2018年年底全市所有镇(街道)按标准建成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劳资纠纷可以在家门口解决。
据悉,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作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实验区建设试点,天宁经济开发区作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创建项目列入江苏省2017年度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试点和示范创建项目。常州市人社局副局长任洪兴强调:“常州市探索综合实验区建设,以创新调整劳关系制度,完善权益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矛盾调处机制,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提升协调劳动关系能力为重点,为劳动关系领域的改革创新探索新路,积累经验。”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