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小区楼上爆管住户在国外 楼下成水帘洞
楼上爆管住户在国外 楼下成“水帘洞”
□金陵晚报记者 徐赟
1月27日下午4点半左右,南京鼓楼区大桥南路9-13号的四楼住户于女士报警称,家中漏水已经成了“水帘洞”,彻底不能住人。大房间和客厅就像下雨一样,电脑、手机都湿了,也已经不能使用,甚至连床都已经拆了。
楼上热水器水管断裂 楼下变“水帘洞”
接到报警后,民警随即赶到现场,一进门就看到了“水帘洞”的“壮观”景象。记者昨日上午来到于女士家中看到,于女士家是老式装修,地上放满五颜六色的接水盆,能用的全用上了,整个家里的墙面上和地上都是水。
记者看到,电脑的屏幕和键盘上也都是水迹,边上的缝纫机也一样。于女士说自己前一天已经清理过一遍,不然更是一片狼藉。
于女士上楼敲门,但始终没有回应,眼看着自己家淹得越来越厉害,只能报警。民警调查发现,房主此时人在国外。
好不容易打通房主电话,房主只能求助民警找锁匠开门帮他先关水解决问题。
随后,民警找来了锁匠,打开两道门后,终于找到了“罪魁祸首”。原来是热水器管断裂,造成大量自来水外泄,就在民警来的时候,水管还像“花洒”一样向外喷水。找到了源头,于女士找来维修工,先帮楼上修好了漏水管,并且帮忙清理完积水。民警告诉于女士,现在还不清楚热水器水管断裂是否跟严寒天气有关,于女士要先取证,等5楼住户从国外回来再协商赔偿一事。
近日水管爆得多 损失赔偿怎么办?
近日南京的极寒天气让许多居民家中的水管遭了秧,遇到损失,赔偿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江苏联勤律师事务所的刘俊杰律师表示,对于这次因为天气导致的水管爆裂问题,由于情况复杂,赔偿起来也要分为多种情况。由于水管有室内的和室外的,小区也分有物业和没物业的,而管线各段的管理方和所有人也不尽相同。
他说:“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日常生活中,作为水管的管理人及所有权人对水管负有维护、管理的义务,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应当由水管的管理人及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进行损害赔偿。《物业管理条例》也有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但是天气又是个特殊情况,导致室内的水管爆裂又涉及物业,应该由物业和供水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如果是自己家里的水管爆裂,由于该部分水管属于业主的个人财产,应当由业主自己负责维护。因此,对于该部分水管爆裂造成的损失,业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他表示。
他认为,像于女士遇到的情况,又比较特殊,需要第三方的独立鉴定机构对热水器水管爆裂的原因进行认定,以确定所有权人对此是否存在过错。如果确实因为极端天气所造成,则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从法律上说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基于邻里和睦应该从道义上适当进行补偿。如果是热水器存在缺陷造成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楼上漏水十多个小时楼下超市遭殃
金陵晚报讯(记者 徐赟)1月27日傍晚5点左右,鼓楼区中央北路169号的一家超市店员张女士报警,说超市的天花板一直往下流水,已经十多个小时,店里货物受损,几乎没法正常营业。物业表示早就打过电话给自来水公司,但到现在还是没有人来。张女士希望自来水公司赶紧来排查原因,让超市恢复正常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