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政府买服务安置货币化
江苏明后年棚改逾50万套,同时深化保障制度改革
新华报业网讯 一场汇集全省20余部门及金融机构、13个省辖市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电视电话会议,传递出江苏棚户区改造步伐加快、创新力度加大的强烈信号。昨天下午,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明后年的棚改任务已然清晰布局。如此前瞻性地推进棚改,在我省还是第一次出现。
任务再加码
明后年完成逾50万套
这场电视电话会议“捧”出前9个月的成绩单,更透露不足和压力。
截至9月底,全省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新开工22.89万套、基本建成17.33万套,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3%、102%,完成投资94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2%。
为确保完成全省棚改目标,我省自6月起,对各市县棚改进度定期通报,会同住建部赴苏巡查组和省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巡查,累计对30个市县的近百个项目发出专题督促函。
“进展不平衡,有几个县的工作进度还低于50%。进展滞后的,必须逐个梳理,确保11月底前完成任务。”副省长张雷表示。
抓督查、促进度的同时,我省初步确定2016年棚改新开工24.5万套,2017年新开工26万套,逐年增加,明后年棚改任务超过50万套。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同步制定。记者注意到,以往每年都是在年初出台当年的棚改目标任务,如今年这般“超前”布局,前所未见。
“必须提前对改造片区项目、完成时间节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等做出部署安排,才能确保明年的进度,像今年年内就要把明年的项目安排就绪,并启动审批、拆迁等前期工作。”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曹云华告诉记者。
同时,我省将部署展开城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把排查出的危房纳入棚改计划统筹实施,原则上在2017年底前要全部改造完毕。
创新融资模式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浮出水面
明年我省棚改融资办法作出重大调整:将由现在的政府统贷统还改为政府购买服务。
省住建厅党组书记顾小平透露,我省即将出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全面启动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明年起,国开行、农行、江苏银行等金融机构,将对棚改项目给予贷款支持。
国开行江苏省分行行长茆君才详解说,“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下,借款主体为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市场化企业;还款来源主要是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即“政府付费”。
这一全新的模式,意味着我省棚改工作将更为市场化,效率更高、质量更优。目前国开行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为海安棚改项目授信18亿元,发放5.5亿元;徐州、扬州的大批项目正在进行评审。
江苏银行董事长夏平介绍说,9月30日省政府批准该行牵头设立棚改基金,这是全国范围内省级层面首支专门支持棚改项目的基金。首期基金总规模1000亿元,存续期10年,由省城投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为棚改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基金将以股权投资形式投入省城投公司,通过地方政府购买省城投公司棚改服务的方式,将基金投向地方棚改项目。这一基金引入社会资本,出资人包括江苏银行、省城投公司、其他金融机构、个人投资者和企业,将真正把社会资本引入棚改这一民生工程。“年底前将完成基金申报并审批通过150亿规模的棚改项目,力争明年1000亿元基金规模全部落地。”
苏州市副市长盛蕾表示,今年昆山、张家港也先行先试,实现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贷款承诺。
货币化安置
满足多元需求加速去库存
前些年,我省棚改普遍通过实物安置方式进行,政府建房背负巨大资金压力,且建设周期长,大多偏远的安置房也不能完全满足棚改居民生活和工作的需求。
今年以来,各地通过使用存量商品住房等渠道实施货币化安置的,累计已达3.62万户,占新签订征收补偿协议量的56%,占今年棚改新开工总量的15.8%。
货币化安置,既能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满足群众多元化居住需求,又能加快存量商品住房去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因此,我省将棚改货币化安置作为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徐州是我省棚改重地,当地货币化安置的探索也较为深入。徐州市常务副市长王昊说,徐州采用“就地、就近、异地定销房安置,团购商品房安置,货币补偿安置”等多元化安置方式。当地发放“购房卡”,被征收人在一年内持卡到市棚改办备案的商品房项目买房,可享受15%的购房补贴(其中政府承担10%、开发企业承担5%);安置户也可根据自身住房需求,凭卡自行选购商品房,并享受房企给予市场最低价下浮不低于5%的优惠。
目前,徐州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已由之前的20%提高到68%,1-9月直接拉动棚改居民消化市场存量商品住房80多万平方米,预计到2017年底市区可通过货币化安置消化商品房库存500多万平方米。
南通市副市长沈雷表示,南通棚改安置方式同样多元化,既有货币化补偿,又有货币化回购安置指标,还有购买市场上的存量房源用于安置,共已筹集6100多套市场存量房源用于安置。
据悉,我省棚改货币化安置指导意见即将下发,将把货币化安置纳入棚改责任考核范围。省政府要求各市县在安排明年棚改计划时,要按照原则上不低于50%的总体要求,确定本地区棚改货币化安置目标,对商品住房库存量大、消化周期长的地区,省政府和开发银行将限制对其新建棚改安置住房项目的贷款。
本报记者 汪晓霞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