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安全检查组入驻重点 化工区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进一步排查全市重点化工区域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研究解决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全市化工产业安全发展。按照连云港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日前,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市安全检查组入驻重点化工区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决定在组织专家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巡查巡诊工作同时,由市安委会抽调安监、交通运输、环保、经信等部门人员组成2个专项安全检查组,进驻重点化工区域开展安全检查。本次驻点安全检查时间从8月24日开始至9月24日结束,为期1个月,检查范围是灌云县、灌南县化工园区,连云港港区、连云区、开发区、徐圩新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的正常生产经营单位。目前停产的危化品生产企业,由各县区组织检查,停产企业复产前须组织专家检查,经当地安监、环保、消防部门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复工生产,市检查组组织抽查。
检查组入驻重点化工区域后,将深入生产经营单位,突出15个方面采取听汇报、查台账资料、依据专家组检查现场等方式进行检查,一是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情况;二是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修订和执行情况;三是化工企业是否合法生产经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四是企业安全管理台账是否完整、翔实,危化品实物与台账记录是否相符;五是重大危险源监管措施落实和自动化控制系统运行情况;六是危化品罐区、库区、库房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七是应急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包括预案评审、备案,应急专兼职队伍和物资器材、应急演练是否落实;八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九是特种设备、安全仪表是否按规定检测检定;十是环保和消防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十一是承包商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十二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十三是厂区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十四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十五是特殊作业审批管理情况;十六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落实情况。
连云港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