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地毯式”检查消防安全 严格落实“两清”整治

01.04.2015  18:14

  近日,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召开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动员部署会,对全省“三合一”、“多合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强调。会议要求,严格落实“两清”整治标准,对“两清”工作不力造成的人员伤亡进行严格责任追究。

  此次专项整治从3月10日启动,将持续至2015年南博会结束。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社会单位29504家,发现重大火灾隐患28条,督促整改12条,发现区域性火灾隐患点274处,督促整改165处,清理违规住宿人员2891人,清除易燃易爆物品销售、储存场所338家,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为进一步确保工作落实,省公安厅下发了《全省公安机关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牵头发动相关部门、警种结合自身职责、管理权限,对辖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广泛开展联合检查。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负责组织开展辖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普查、排查登记工作,依法采取警告、罚款、“三停”、临时查封和强制执行等措施,督促相关场所积极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警务督察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

  省公安消防总队也同时明确,要按照“零容忍,严执法”要求,采取“两清”措施开展整治,即对检查中发现商场、市场内商户存在住宿情况的,一律责令有关人员立即搬出,拒不搬出(或暂不能搬出)的,一律予以查封、关停;对检查中发现商场、市场内存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场所)的,一律责令相关单位(场所)立即搬出,拒不搬出(或暂不能搬出)的,一律予以查封、关停, 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