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首开网上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平台
本报讯(记者宋世明通讯员沈 检)5月15日,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开通网上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平台。今后,需要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的个人和单位只要凭借有效身份证明,就可通过互联网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三天内便可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且该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真伪。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属于社会诚信体系的组成部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在参与招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时可能会被有关主管部门或招标方限制准入、取消投标资格等处理。该系统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收集了自1997年10月1日以来全国各级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的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和介绍贿赂罪四种犯罪信息。该系统首先由华东六省一市于2006年开通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2012年实现全国联网,数据库信息随着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作出实时动态更新。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行贿犯罪查询量达到223万批,其中江苏省受理查询量为25万多批次,占全国受理总量的十分之一强。
为适应信息时代发展的需要,方便申请人,江苏检察机关强化服务意识,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经过半年多的研发、测试,在互联网开通了申请和接收查询结果的平台。申请人可登录“江苏检察网”(www.js.jcy.gov.cn)点击网页中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还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江苏检察在线”中的“服务平台”栏目点击“行贿查询”,来提交申请。如果是单位申请的,需要提交查询申请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个人申请的,仅需提交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即可。检察机关提醒,禁止提供虚假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查询;一旦核实,将取消责任人网上申请查询资格,并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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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项贤军、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