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部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徐安为机关干部上党课:知行合一表里如一
本报讯(特约记者李崇闽)5月25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暨专题教育部署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安为全省检察机关处级以上干部讲了一堂深刻生动的专题党课,并对开展专题教育作动员部署。徐安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知行合一,表里如一,把学习提高认识和解决自身问题结合起来,使“三严三实”成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以检察领导干部的新风貌带动全省检察干警恪尽职守、公正司法,全面推进江苏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徐安指出,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和制度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善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决策、措施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三严”是内在要求,“三实”是行为导向。全省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充分发挥模范作用。 徐安指出,检察领导干部要锤炼品格,严以修身防蜕变,必须重视修“志”、修“德”、修“业”、修“法”。要坚持不懈地学习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当前尤其要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要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大公无私,光明磊落,摈弃个人“小圈子”,融入集体“大舞台”。要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更新不适应形势发展的传统观念与陈旧做法,成为法律监督的行家里手,成为依法独立公正司法的引领者。要认真学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党内各项规定;要强化法律素养,使法律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办理案件、化解矛盾,使检察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担负起应负的特殊责任。 徐安要求,检察领导干部要坚持公正,严以用权不任性,必须做到公正用权、严格把握法定权限、自觉接受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严以用权,是践行“三严”之要,检察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时刻要对手中的检察权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为人民用好检察权。要依法行使职权,坚持“法定责任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决不可超越法律规定乱作为。要切实重视权力监督,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坚持接受各类监督,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徐安要求,检察领导干部要为政清廉,严以律己守底线,必须坚持心存敬畏、慎初慎独慎微。要把对党纪的敬畏、对法律的敬畏、对组织的敬畏、对人民的敬畏奉为“头上神明”,化为手中戒尺,每日常思常想,以此安身立命。必须管住心中的“老虎”,时刻警惕私欲膨胀,把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的不正确想法及时压制住、清除掉。要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把握好自己,认真做好每件小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洁身自好,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做到一辈子“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 徐安强调,检察领导干部谋事要实讲规律,创业要实重成效,做人要实有正气。坚持从司法工作的客观规律出发,从检察工作的客观实际出发,树立全局意识、长远意识和战略意识,一任接着一任干,确保检察工作在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领导干部要有豁得出去、顶得上去的勇气,从自身做起,要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防止“为检不为”,当好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的实践者、组织者和引领者。要做表里如一的人、公道正派的人、一身正气的人。说到做到、兑现誓言,出以公心、堂堂正正,不徇私情、不图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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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项贤军、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