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聘请律师事务所服务信访工作

01.08.2016  22:11

日前,市检察院与江苏江豪(靖江)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合作协议》,聘请江苏江豪(靖江)律师事务所为“特约信访服务单位”。

 

市检察院着力构建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多元化解新机制,2015年出台《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学专家、专业调解员、交巡警、心理咨询师、社区工作者等20名专家,组成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人才库,同时又在全市10个律师事务所中聘请了20名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人才库”。今年市检察院又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细则(试行)》,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消除信访人疑虑,化解信访矛盾,取得一定的成效。

 

江苏江豪(靖江)律师事务所主任邵琛表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一项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听取信访人诉求,评析信访事项,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意见、引导申诉等工作,促进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息诉息访。

 

市检察院检察长刘贵介绍,检察院将专门设立一个律师工作室,签约的特约信访服务单位每周安排一名律师至检察院设立的律师工作室接待信访人,并且将全年律师值班表公布上墙,方便信访人从中选择自己需要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