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基层检察院研发信息推送为律师提供服务

18.07.2017  11:52

  中新网南京7月17日电 (记者 朱志庚)“以前我对一些案件信息知晓程度,有时还不如当事人快,着实令人尴尬。现在好了,检察院会在第一时间推送案件信息给我,切实有了存在感。”江苏大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峰拿起手机向媒体记者展示短信。

律师陈峰向记者展示收到的案件推送信息。 朱志庚 摄

  今年1月22日,陈峰律师首次接到这样一则短信,“你好:许某故意伤害案本院于2017年1月12日受理;办案部门:广陵区院公诉科;2017年1月20日审结结果:起诉(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看到短信后,陈峰很诧异,于是拨通短信所留电话以求证真伪。

  陈峰律师向记者“炫耀”的信息推送服务,实际上是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自主研发“案件信息智能推送软件”。据了解,2016年3月,扬州市检察院带头探索试点“信息主动推送”工作。主要采用“一张登记表、一个数据库、一条短信”,利用宣传处发送公益短信的平台,人工、手动,发送案件程序性信息给相关律师。

  2016年12月9日,江苏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在全省律师座谈会上要求“全面保障好律师阅卷、会见等执业权利,切实为律师执业提供好服务,积极主动向律师推送代理案件信息。

  于是,扬州市检察院多次召集相关人员座谈,介绍各自的推送方式、推送数量和质量,讨论对人工短信、企信通、微信群等4种方式的利与弊、优与劣,研究推送效果以及律师满意度,最终选择广陵区院自主研发的智能软件。今年4月27日,扬州市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

  “通过智能软件的应用,变当事人被动查询为检察机关主动推送。”扬州市检察院案管处处长丁朝阳介绍,截至6月底,扬州检察院今年已主动推送1128个案件的程序信息2295条。

  丁朝阳介绍,“智能推送软件”有绑定、推送两个环节,而且绑定一次,后续节点就会自动关联,自动筛选出需推送案件,不需要注册、申请,不需要账号、密码,不需要人工、编辑。导出程序信息和登记律师联系方式都是案管的日常工作,不额外增加工作量。推送的案件涵盖了普通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不捕)、移送审查起诉、退查、重报、提起公诉(不起诉),自侦案件的报捕、侦结等重要节点信息。在软件优化时,根据需求,研发人员增加了延长审查期限,覆盖刑事诉讼过程18个关键节点。信息推送对象范围,包括律师、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案件相关当事人。

  据记者了解,早在2014年5月,徐州市新沂检察院案管部门就与移动公司合作,取得专用短信号码,建立“检群通”短信告知平台,实现重要节点信息向案件当事人和律师主动推送。2016年,新沂检察院在“检群通”的基础上,又自主研发了“新沂掌上检务”,实现了案件信息一键式导入。只要律师代理的案件有变化律师的手机就会接到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并以手机右上角小红点提示其阅读。

  在2016年4月,宿迁市检察院为了保障律师知情权,也成功研发“检察机关案件信息主动推送平台”。据宿迁市检察院案管处处长卢思军介绍,该软件是以宿迁市院为主线,5个区县检察院为基础,都在一个大的智能信息主动推送平台上,如果再扩大,很容易扩展到全省范围。今年1月份,扬州检察院的有关软件研发人员还来宿迁沭阳学习该软件运行。

  作为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扬州市检察院侦监处员额检察官张咏梅有自己的亲身体会。她说,律师不再通过认识的人来打听消息,律师省事了。检察官不用因私人关系不得不接触律师,减轻负担,减少了违反工作纪律的风险。(完)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