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环资刑案实务公检同堂培训完美收官

18.11.2022  10:56

  11月16日,江苏省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主办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实务公检同培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江苏分院圆满结束,培训取得“1+1>2 ”的良好效果。

  

   培训内容干货满满

  江苏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环境犯罪侦查科科长毛春山讲授了《办理环境污染案件的程序与要求》,围绕危险废物、重金属、逃避监管排污、倾倒垃圾四类污染案件取证指引的理解和运用,详细指导了如何提高案件侦办效率和质量。

  南京环资法庭副庭长姜立讲授了《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实务研究》,从全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判的实际情况出发,精炼总结了严重污染环境、委托处置、暗管认定等入罪条件的认定标准。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马春晓讲授了《行政犯的司法认定》,在理清行政法的理论流变与发展方向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区分与适用。

  徐州铁检院副检察长张长征讲授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常见侦查取证问题及对策》,以准确理解刑事诉讼法功能和刑事诉讼证据为主轴,结合真实案例生动讲解了公安机关办理环资刑案侦查取证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授课人均紧密结合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实务情况,分享了自身的办案经验、研究成果和有益探索,采用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讲授方式,内容详实,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培训形式多彩丰富

  培训秉持“以问题为导向”的理念,在集中授课之外,特别邀请四位授课人进行四人谈,聚焦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疑点、难点,就工程施工中开采矿石销售牟利的行为定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中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认定、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违法所得的认定等问题,从公检法三个执法司法主体、省市县三级行政层级的多维视角出发,展开了深入的探讨。课堂还设置了学员提问环节,各位授课人饶有兴致地对公安、检察办案中遇到的现实问题一一答疑解惑。

  此外,培训还将政治建设与业务学习相融合。组织全体学员参观了茅山新四军纪念馆、苏南抗战胜利纪念碑,详细了解新四军带领人民群众深入敌后、共同抗日的壮阔历史,深刻感受革命先烈们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壮举,“万里晴空响军号”,重温历史守初心。组织青年学员开展党建夜话沙龙,国家检察官学院江苏分院副院长万超领学《长征是一群年轻人走出来的》一文,青年学者、南京大学副教授马春晓受邀分享了个人体悟,学员们真诚互动、畅所欲言,互相启发、互相促进。

   培训效果“1+1>2 ”

  本次同堂培训进一步拓宽了公检机关互通互联的桥梁,更新了执法司法理念,统一了办案标准尺度,参训人员执业素能得以提高,公检机关办案合力得到增强,为提升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犹如一场“及时雨”,课程内容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既开阔视野又聚焦重点,在肩并肩学习、面对面研讨中令人受益匪浅,在理念更新、理论理解、办案技巧等方面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课程虽已结束,但同堂培训带来的热度却没有消散。徐州铁检院将以此次培训为开端,坚持“联训共赢”理念,持续提升同堂培训的系统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真正将“1+1>2”的培训成果转化为有效的环资办案合力,为建设美丽江苏、美丽徐州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