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检察院:强化“四种意识”保障办案安全

18.09.2015  17:20

  日前,宿城区检察院法警队召开队务会,认真学习高检院及省院印发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等八个文件,并结合当前警务工作进行深入讨论。会上,全体法警在强化“四种意识”、保障办公办案安全上形成了一致认识。

   一、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执行任务时通过严把安全关,规范履行执行程序,充分认清检警工作环节中可能出现的脱逃、自杀、伤残等安全事故,全面做好安全预案,把安全问题防范于未然。 

    二、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司法履职。 把规范司法履职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和警务工作相结合,做到同检查、同考核,针对履职中的具体工作,主动分析排查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在行动上自觉防微杜渐。 

      三、强化服务意识,推进检警合作。 执法办案以服务检察工作为中心,积极主动与用警部门联系沟通,合理安排警力,高效完成各项协助保障工作,确保检察工作顺利进行。 

      四、强化练兵意识,提升法警素养。 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同时,因地制宜、见缝插针的开展好岗位练兵,强化“周周练”定期考核制度,从实际出发,注重理论实战相结合,提高队伍素质,增强队伍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