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检察院引入律师参与接访机制多元处理群众诉求

23.09.2015  11:05

  “有检察院和律师两方面的帮助,我肯定能在法律框架中把这件事处理好。”9月15日,到吴江区检察院来了一趟后,沈师傅觉得已心里有底。来访中他还知道,自己在该院是接受律师专业法律帮助的第一人。同时,来自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的李伟也成为首位到该院全天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值班的律师。

  当天,沈师傅来该院上访,表示自己的宅基地长期被他人非法侵占,多次交涉无果后要走法律途径维权。恰巧,李伟曾代理过类似的案件。他解释了物权受侵害后有关诉讼时效的问题,并告诉沈师傅从镇上的土地管理部门调取了证据材料后,直接起诉即可。“参与检察机关的信访接待,不仅为我们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搭建了一个平台,同时也是对律师价值和作用的一种升华。”李伟表示。 

  今年8月初,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对此,该院检察长朱文瑞要求按照区委“马上就办”的精神,抓紧贯彻落实。该院控告申诉科科长夏文军也认为,“让律师参与涉检信访,来访人能更加全面地听取意见和建议,并且也倒逼我们在接访的每一个环节更加规范、高效。” 

  8月20日,该院制定《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很快获得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律师协会的支持、配合,来访接待律师人才库、律师联络点等一系列工作迅速部署到位。 

  当前,该院确定每月15日为律师接待日,由律师协会选派律师到该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坐班接待。在非律师接待日期间,若需律师参与接待的,可由信访人在律师库中自愿选择律师,并约定接谈日期。同时,该院鼓励信访人自行委托律师代理控告申诉案件,对聘请律师经济上有困难的,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据悉,律师在接访可以通过评析信访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帮助申请救助等方式参与,并可视情况采取帮助信访人撰写申诉材料、收集证据、申请司法救助、建议检察机关举行听证会等具体措施。该院也将积极支持、配合律师开展阅卷、调查核实等工作,对律师提出的处理建议认真研究、及时反馈。 

  但是,律师也必须按要求对在化解和代理中知悉的案件信息以及依法不能公开的信息予以保密。对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的律师,还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