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察院建议从严把握罪犯减刑幅度
17.11.2014 16:22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1月12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洪泽湖监狱设立法庭,对8名“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宿迁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中华等出席庭审,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并建议法庭对1名多次违规的罪犯从严把握减刑幅度。法庭经过当庭调查和合议,当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 罪犯杨某,因犯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2013年4月份被裁定减刑。本轮减刑呈报时,因其计考分排名靠前而被列入提请对象。洪泽湖监狱根据其获得一个监狱积极分子的奖励,向法院提请减刑11个月。检察人员审查该犯减刑卷宗时发现,该犯从去年9月份至今年3月份先后因四次违规被监狱扣分,虽然其计分考核排名靠前,但其多次违规表明其在遵守监规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即使可以减刑也应该酌情扣减减刑幅度,遂当庭建议法庭对其减刑幅度从严掌握。法庭在当庭宣读的口头裁定中对其减刑幅度予以扣减两个月。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7.11.2014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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