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检察院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初见成效

02.04.2015  15:59
        2014年以来,江苏东海县检察院主动探索,积极在本院公诉部门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保证改革顺利推进,该院检察长带队赴上海闵行区、长宁区学习调研检察官改革试点情况,并邀请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开展专题讲座,为探索实施改革提供了调研论证和政策、理论储备。

  该院将公诉科、未检科作为首批改革试点部门,推行办案组工作模式。根据人员配备情况,将公诉科划分为4个办案组,未检科成立1个办案组,每个办案组配备1名组长、2名助检员和1名辅助人员,赋予组长等同于主任检察官的权限,独立负责该办案组的办案质量,由辅助人员负责一些程序性的工作及卷宗装订工作。 

  该制度推行以来,该院公诉科共提起公诉案件150件169人,其中由办案组长审批的案件71件91人,无一存在质量问题,办案效率有了明显提高,案件质量和统一业务系统的填报质量也有了相应的提高。 

  今年,该院将继续坚持先行先试,一方面探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一方面尝试扩大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部门,进一步解决人少案多矛盾、提高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