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治检心得]樊杉:追逃"四点经验"可鉴

08.04.2015  12:29

  

  樊 杉

  我院近年来坚持将追逃工作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通过创新思路、完善机制、改进方法,不断提升追逃工作质效。3年来共成功追逃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0余万元。

  落实“一体化”机制引领追逃。加强与纪检、公安机关、金融、移动通讯等部门以及外地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侦查基础信息平台作用,及时获取和整合情报信息。对于重大复杂的追逃工作,及时向上级院汇报备案,把握工作主动权。通过“一体化”追逃机制,有效建立上下联动、内外协调、整体作战的追逃工作格局。如在行贿犯罪嫌疑人胡某畏罪潜逃后,我院及时通过公安信息平台,查询其在苏州市某旅馆登记住宿的信息,并借助手机定位分析确定其具体位置后,我院联合当地公安民警成功将其抓获归案。

  实行“动态化”管理保障追逃。建立“在逃人员资料库”,指派专人收集汇总相关情报,并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研判。在开展追逃工作之前,制定详细追逃方案,确保追逃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对潜逃时间较长的在逃人员,在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安排、布控,提高追逃成功率。2015年,我院通过缜密部署、持续跟踪,成功将一潜逃15年之久的贪污案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通过“情感”敦促辅助追逃。主动走访在逃犯罪嫌疑人家属,了解犯罪嫌疑人潜逃原因与内心顾虑,综合案情,向其家属宣讲政策法律,请其家人打消疑虑,配合检察机关工作。我们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家人及亲友的亲情感化,促进其主动归案,争取从宽处理,3年来,共成功规劝3名潜逃行贿犯罪嫌疑人归案自首。

  运用“信息化”手段助力追逃。加强新媒体工具的利用,依托我院门户网和官方微博微信,进一步建立健全举报平台。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力度,先后购置一批测谎仪、话单分析软件等高科技侦查设备,强化追逃工作的技术保障。加强专项技能的培训,定期开展侦查专业技能和追逃实战训练,先后组织追逃工作人员对电子账务查询、电子证据固定、即时通讯软件使用等项目进行培训,提升侦查人员对各类信息技术的掌控和利用能力,提升追逃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