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带头办案]宝应“老公诉”检察长PK“零口供”
18.05.2017 09:30
本文来源: 检察院
“经查,被告人黄某某与他人共同实施电信诈骗,数额巨大,且归案后拒不供述其犯罪事实……被告人黄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八万元。”至此,这起“零口供”案件终难逃法律制裁。在司法体制改革大背景下,检察长带头办案已成为常态,这是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检察长秦辉办理的又一起疑难复杂案件。
2014年5月,被告人黄某某伙同他人,通过电话联系,以可以提前预知双色球号码为幌子,先后骗得被害人人民币16万余元。秦辉直接办理了这起民生领域电信诈骗案件,受理后发现该案系“零口供”,且其他证据较为薄弱,遂召开案件研判会,就同案犯言辞证据不足等问题积极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侦查机关第一时间督促其他5名同案犯归案。
庭审过程中,针对被告人黄某某拒不认罪的情形,秦辉凭借多年从事、分管公诉业务的经验与优势,思维缜密地讯问被告人,通过分组方式有条理地出示证据举证、质证,将被告人黄某某的辩解一一揭穿,有力指控犯罪。为促使被告人认罪伏法,秦辉当庭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
“入额检察长带头办案,既是硬性规定,更有利于充分发挥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作用。”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秦辉作为检察长带头办案8件13人,在公正的法庭上,向疑难案件亮剑。(通讯员 史成建 赵冯羚)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8.05.201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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