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检察"第三方"律师参与社会矛盾化解 实现案结事了

02.11.2016  13:33

  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过程中,针对犯罪嫌疑人对逮捕决定不服,被害人对不捕决定不服及重大敏感案件检察机关单方的释法说理难以消除当事人疑虑的情况。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侦监部门借助“第三方”建立律师参与机制,多次邀请律师参与对当事人的释法说理,让律师发挥其专业性优势,与检察官共同分析事实和证据,提出法律意见,并就处理结果与检察官共同对当事人公开答复,得到当事人充分认可,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如刘某等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院经审查以证据不足依法不捕秦某、郑某,本案被害人多达三十余人,因不服不捕决定至检察机关“集体访”。考虑到来访人数众多,情绪激动,处理不当可能出现突发状况,侦监部门在向上访人释法说理的同时,采取借助“第三方”的方法,邀请被害人熟悉的律师到场参与劝导,与检察机关共同阐明证据和不捕依据,使上访者均真心接受不捕决定,实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戴明华、赵翠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