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显明在江苏检察机关调研时指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9月6至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显明在江苏检察机关调研控申检察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会见了徐显明一行,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陪同调研。
徐显明一行视察了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如皋市检察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以视频连线形式听取了海门市检察院、通州区检察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的情况汇报,在省检察院观看了江苏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专题片和“苏检e访通”平台演示,听取了江苏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和控申工作情况汇报。
徐显明对江苏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和控申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江苏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理解上级精神很透彻,把握准确,工作细致到位,控申工作有不少好的经验。他指出,控申检察工作要积极顺应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找准定位,使之成为检察事业未来新的亮点和新的增长点。控申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休戚相关,保障的是人民群众控告、申诉等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体现的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批评权、监督权,满足的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控告和申诉是整个检察工作的收口和入口,申诉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是对被损害的公平正义的再校正。要不断强化控申检察工作,有效监督纠正各类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更好地发挥保障人权、防范冤假错案、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
徐显明强调,此轮司法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谋划和推动的全局性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在法治领域的展开,是最顶层的设计,调整的是权力和权力之间的关系,最终是要约束公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司法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准确领会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站在法治建设的高度、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来深刻认识和把握。要认真贯彻中央和最高检决策部署,牢牢抓住提高司法公信力这个根本,遵循司法规律,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把检察机关最优秀的人才吸引到司法办案一线岗位。要充分调动各类检察人员的积极性,共享改革成果,切实提升检察工作质效。要通过改革,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具竞争力,建立更高水平的司法文明。(特约记者 卢志坚 占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