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荣获市社科联和市法学会颁发的多项荣誉
近日,在市社科联六届四次理事(扩大)会议和市法学会五届四次理事(扩大)会议上,市检察官协会获得“无锡市社科先进学会”、市刑法刑诉法研究分会获“法学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市院研究室韩彦霞、梁溪区院莫斯敏、锡山区院龚磊等3名同志被市法学会授予“优秀法学研究工作者”称号,市院研究室韩彦霞同志同时还被市社科联授予“优秀社会科学会工作者”称号。锡山区院何莹代检察长撰写的《非中标单位廉政征询机制若干问题研究》获论文类一等奖,新吴区院苟小军检察长撰写的《错案责任问责制的价值重置、机制重构及角色重塑》获论文类二等奖,滨湖区院张晓撰写的《新技术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检察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探索》、新吴区院赵晓荣撰写的《死刑限制减刑案件的裁判思路初探》获论文类三等奖。宜兴市检察院贾彦峰撰写的《宜兴市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的调查与思考》、梁溪区院杨敏撰写的《关于辖区基层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法律知识掌握度的调查报告》分获研究报告类三等奖。
近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定法学研究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以促进无锡法治建设和繁荣法学研究为目标,以服务司法办案和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着力提升研究工作质量和水平,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无锡建设开展研究。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无锡法治建设作为研究的重点方向,先后围绕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成因及对策、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非中标单位廉政征询、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等问题开展了40余项专题调研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和司法办案提供了参考和依据,其中多项调研报告得到了党委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12项调研成果推动了行业专项治理或促进相关政府部门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为促进法治无锡建设献计献策。2013年以来,共有18个课题分获高检院、省院、省法学会等单位立项,17项研究成果在省、市社科联优秀成果评比中分别被省政府和市政府授予二、三等奖,在法学类知名期刊《检察研究》发表文章28篇,在《人民检察》发表文章22篇,在《检察工作实践与理论研究》发表文章4篇,在《江苏检察》发表文章23篇,在一般法学刊物发表文章67篇,出版个人专著7部。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市院党组副书记李乐平在《检察日报》开设专栏“检察新语”,发表论文近200篇,得到高检院多位领导的肯定,有些观点被高检院领导讲话所引用,在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形成较大影响力。
二是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学术研讨交流。先后组织召开全国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取证专题研讨会、未检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专题研讨会、派驻检察室工作理论与实务专题研讨会等全国性研讨交流活动,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开展专题研讨交流,推动司法工作科学发展。先后参加全国高级检察官论坛、全国检察机关刑事诉讼规则修改上海座谈会、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中国检察官协会年会、高检院检察公信力测评研讨会、检察日报社“法治思维 品质检察”研讨会、“中国—东盟国家检察制度比较研究”研讨会等全国性理论研究学术会议近30次,提交学术论文40余篇,高水准的学术成果和新颖的学术观点获得参会人员的高度评价。全力做好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环太湖论坛、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机制研讨会、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研讨会、规范行政执法研究会等各类研讨主题征文工作,提交高质量的调研文章270余篇。在全省刑法刑事诉讼法研究会年会征文中,全市共有30余篇文章入选年会交流论文,居全省前列。在市法学会组织的各项研讨会及论文征集活动中,也有100余篇论文入选。
三是积极参与检校共建,提升法学研究层次水平。积极促成苏州大学与检察机关之间的检校合作,建成集法学教学实习基地、研究生工作站、检察发展研究中心三位一体的“苏州大学检察发展研究中心”。为提升学术研究层次和水平,中心聘请龙宗智为中心名誉主任,聘请韩大元为学术委员会主任,检察系统和法学界近50名专家为学术委员会成员,在10个省市检察系统聘任100余人担任特约研究员和兼职研究员,培养出一批理论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能够突破大要案和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检察业务领军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