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着力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向深入

26.12.2014  15:52

  第三期全国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今天圆满结束,这标志着全国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轮训工作已全面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少峰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国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进一步把学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王少峰全面总结了这次轮训工作成效和收获。他指出,通过这次专题轮训,全体参训人员统一了思想,深化了对四中全会精神的认识;明确了目标,增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使命感责任感;振奋了精神,提振了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的信心和决心。

  王少峰就检察机关下一步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向深入,提出要在六个方面着力的具体要求。要在强化理论武装上着力,通过丰富创新理论武装的方式方法,突出理论学习的重点,不断加强对全会精神特别是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的领会把握。要在指导检察实践上着力,注重做好结合、实践、创新、落实工作,不断提高以全会精神为指导解决法律监督实践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要在推动检察工作上着力,紧紧围绕全会提出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促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要在深化检察改革上着力,紧密联系检察实际,认真抓好全会提出的司法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机关的各项司法改革工作。要在建设过硬队伍上着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的要求,把检察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解决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把队伍建设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更大成效。要在加强基层建设上着力,将基层基础建设作为长期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确保把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任务落实到基层。

  本次专题轮训自11月中旬开始共举办了三期专题培训班,参加学员为各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分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共有628名学员参训,其中省级院领导班子成员243人,分州市院检察长38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