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调解结案

22.05.2015  20:10

  日前,徐州市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经法院两次开庭审理,以调解的方式圆满结案,被告沭阳某公司自愿赔偿环境修复费用140万元。 

  负责办理该案的新沂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4年,沭阳某公司将90吨未处理工业废酸分十余次倾倒在新沂新安镇境内,造成该处环境严重污染。 

  按照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为积极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以新沂检察院作为原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该公司承担环境修复等民事赔偿责任。在新沂市法院的主持下,公益诉讼赔偿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全额赔偿140万元用于修复污染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