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启动 江苏入选试点地区

03.07.2015  09:07

  2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正式对外公布,酝酿已久的公益诉讼司法改革由此迈出实质性步伐。

  作为13个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地区之一,江苏检察机关将对环境污染、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提起公益诉讼。从幕后督促起诉、支持起诉走到台前,坐上原告席,担当公益诉讼人,检察机关准备好了吗?这一改革是否还有其它问题需要解决?记者就此进行采访。

  探路公益诉讼,

  5年挽回损失30亿

  “我们期待已久!”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官杨帆如此形容最高检刚公布的这一消息。他介绍,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早在2009年,在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我省检察机关就第一次坐到民事公益诉讼原告席。无锡锡山区的李某、刘某等人盗伐高速公路旁的19棵树,在追究刑责的同时,针对他们破坏防护林,给行驶的车辆带来安全隐患等问题,锡山区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人直接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李某、刘某两人补种同龄树木,并管护1年半。该案去年11月被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得到权威认可。

  2011年以来,在环境保护、国资保护、公共安全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古城和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及特殊人群权益保护领域,我省探索公益诉讼,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4000多件,帮助挽回国资或公益损失超30亿元。去年初,一名疑似流浪汉的老年男子在南京市高淳区被一辆越野车撞死,高淳区检察院通过支持有关部门提起索赔起诉。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提交《关于明确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相关程序问题的建议》,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法律或立法解释方式,明确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督促起诉以及在特殊情况下直接提起公益诉讼的相关程序。我省检察机关探索出4种公益诉讼模式,即督促履职类检察建议、督促起诉模式,支持起诉模式,社会公益调查模式,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人等身份直接向法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模式。尤其在环境民事案件中,由环保公益协会作为原告,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模式在我省逐渐成型。在去年泰州1.6亿元天价公益诉讼案中,与6家排污企业对峙的,既有提起公益诉讼的泰州市环保组织,还有支持起诉的由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邵建东带队的检方阵容,最终肇事者被法院判处赔偿环境修复费用1.6亿余元。

  担当公益诉讼人,

  检方有四大优势

  昨天的发布会上,最高检列举出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人的四大优势:与社会组织等其它诉讼主体相比,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不牵涉地方和部门利益,适合代表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起诉讼;检察机关拥有法定的调查权,有利于调查取证和解决举证困难;检察机关能从大局出发,审慎行使公益诉权,避免影响正常的行政秩序;检察机关具有专业法律监督队伍,能高效、准确地配合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可大幅降低司法成本。

  谁有诉讼主体资格,曾是制约公益诉讼的最大瓶颈。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都可提起公益诉讼。但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中心副主任、督查诉讼部部长马勇告诉记者,法律的修订并没有打开环境公益诉讼的方便之门。“就我了解,今年前4个月,全国只有4个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

  “像环保类民事公益诉讼,公益组织要起诉污染企业,对企业怎样损害社会公益、损害到什么程度、责任如何承担等,都需要调查举证,公益组织目前比较缺乏能力。”省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朱建勇说。此前的实践中,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我省由检察机关直接提起的公益诉讼并不多见。

  提起公益诉讼,

  检方期待操作指南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了合法性之后,还将面临另一难题:面对层出不穷的公共利益受损事件,检察机关现有的人力物力如何能够应对?

  今年三四月间,省检察院在全省多地进行公益诉讼专题调研,一些基层检察院也反映,此类案件动辄几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的鉴定费用,不仅社会组织“吃不消”,检察机关也觉得“压力不小”。在去年提起公诉的一起企业倾倒100余吨废盐酸污染环境刑事案中,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曾尝试提出污染损害赔偿,但面临着100余万元的高额鉴定费用,最终民事赔偿部分以调解方式结案。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主要由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承担,一般基层院这个部门只有三四名工作人员,开展公益诉讼难免在人力、精力上捉襟见肘。部分专家指出,如果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原来的“民告官”变成“官告官”,检察机关如何摆正自身角色,直接影响行政诉讼的司法公信力。不少程序上问题有待进一步通过法律加以明确,需要更细化的操作指南。比如,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怎么监督自己当原告的案子?

  根据改革方案,今后两年,地方检察院拟决定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一律先行呈报最高检审批。在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刘小冰看来,试点之后,检察机关直接提起公益诉讼将会成为新常态,并将更好解决公益诉讼当下面临的诸多困境。在具体操作细则尚未出台的情况下,被确定试点的检察机关更应大胆地探索尝试,为之后的顶层设计提供更多的经验和参考。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