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全面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

05.08.2016  11:07

  本报讯 8月4日,江苏省检察机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全面启动江苏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

  根据中央战略部署,今年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全面开展。省检察院党组专门审议通过江苏检察机关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方案以及七个配套文件,对涉及检察人员分类、员额检察官遴选、检察职权清单、办案组织设置、案件受理分配、办案监督制约及检察职业保障待遇等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制度安排。备受关注的员额检察官遴选,将做到不唯年龄、学历,只唯能力、水平,在操作中“一把尺子量到底”,从检察长到助检员,不讲特殊、没有例外。据了解,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入额及人员分类工作共分动员部署、考试考核、入额人选确定、人员分类调整四个阶段,10月底前全部完成检察人员分类。11月1日起,按照司法办案责任制要求,全面启动实施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在作动员讲话时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全体干警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思想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当好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要通过改革,实现“三个一”,即优化重组一支队伍,建设一支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建立健全一个机制,优化机构、科学设置办案组织,明晰职权职责,提高职业保障待遇,建立一个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权力运行机制;追求实现一个目标,全面提高检察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发展和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卢志坚 郁芬 高静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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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