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优先查办三类涉农案件
近年来,中央先后出台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由于涉农资金管理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涉农资金被侵吞、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好的政策如何落实到位,巨额资金投怎样用得其所,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多发生在县、乡、村三级,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较大比例,“小官”涉贪明显、窝案串案严重。一些涉农扶贫职能部门与使用单位之间、国家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之间、村委成员之间等相互勾结、团伙作案、“抱团”腐败,大肆侵吞国家涉农扶贫的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
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说:“这一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往往是突破一案,带出一串,端掉一窝。如广西检察机关立案的276件涉农案件中,其中共同犯罪83件。安徽省芜湖市检察机关近年查办的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案件中,窝案、串案占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立案总人数的84.52%。”
突出重点
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危害严重,无论是贪污、受贿、挪用还是滥用职权,本质都是与民争利。为有力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保障新时期“三农”和扶贫工作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最高检决定,从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
据了解,这次集中惩治和预防工作,坚持突出重点。重点人员上,坚决查办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重点环节上,强调严肃查办发生在农业发展建设、支农惠农和扶贫资金、专项补贴的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检查验收、项目实施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
陈正云介绍说,最高检将对三类案件将优先查办:犯罪金额巨大、损失严重的职务犯罪案件;犯罪金额虽不大,但情节恶劣、涉及面广、危害利益众多,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或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生的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严重不作为、玩忽职守,导致资金被挪用、骗取、套取、挥霍等渎职犯罪案件。
陈正云透露,这次专门工作,最高检坚持打防结合、惩防并举,在充分发挥查办职务犯罪震慑作用的同时,深化预防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通过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开展专项预防、实行预防项目负责制等,增强工作实效。近期将与国务院扶贫办就共同开展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强联系协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
及时挽救
甘肃省涉农职务犯罪问题突出,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3年,甘肃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2371人,占同期立案总人数的39.2%。
自2014年1月甘肃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保障民生民利,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专项行动以来,共立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505件1029人,分别占全省立案数的56.5%和61.3%。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继明介绍,办案的同时,甘肃省检察机关推动完善涉农规章制度。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制度缺陷和管理疏漏,提出预防建议508件,帮助整章建制685项,使各项涉农资金做到了管理有序、使用有方、发放有据,拧紧了不能腐的“安全阀”。根据《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规定,甘肃省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警示约谈581人次,及时挽救了一批处在犯罪边缘的干部。
高继明告诉记者,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发案环节集中,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资金管理和项目验收3个环节尤为突出。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检察机关把法律监督与基层民主监督有机融合在一起,推动了基层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使群众对国家的涉农政策资金知源知流、知根知底、知己知彼,有效防止和纠正了涉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暗箱操作、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等问题。
据介绍,开展专项行动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通过下乡、进村实地调研,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为群众排忧解难,调处涉农矛盾纠纷945件。严厉打击侵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共审查起诉涉农刑事案件1559件224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46件,有力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抓好预防
安徽省作为农业大省,今年将投入726.5亿元实施33项民生工程,安徽省检察机关把涉农惠民扶贫领域预防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为全面掌握涉农惠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情况,2012年10月和2013年8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开展两次大规模预防调查。
安徽省检察院调查发现,随着涉农惠民扶贫资金投入的不断加大,该领域滋生的腐败问题日益突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逐年上升,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极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具有很大危害性。为此,安徽省检察机关把预防涉农惠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作为“一把手”工程。
安徽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陶芳德认为,查办案件是成绩,抓好预防也是成绩,而且是更大的成绩。在持续加大查办涉农惠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力度的基础上,主动预防,扎扎实实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据介绍,2013年至2015年5月,安徽省检察机关共立查涉农职务犯罪1292人,占同期立案总人数的24.9%。检察机关紧抓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人民群众反映的焦点和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先后在全省开展三项重大预防活动。
数据显示,安徽省涉农惠民扶贫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绝大多数与资金管理使用密切相关。针对这一情况,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检察机关联合24家涉农资金主管单位,开展了为期1年的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活动期间,检察机关先后开展涉农预防调查106件,发出检察建议235件,立案查处相关职务犯罪166件207人;各涉农资金主管部门主动开展全面自查,先后深入行政村4021个,走访农户34406户,实地查看项目4620个,实现了市对县、县对乡镇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