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严惩刑事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31.10.2014  11:52

 

  昆明、乌鲁木齐等地发生严重暴力恐怖犯罪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侦查,依法从快批捕起诉;刘汉、刘维涉黑犯罪团伙被抓后,检察机关认真审查证据,成功将该犯罪团伙36人提起公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以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己任,在护佑民生、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   

  暴力恐怖犯罪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秩序,给人民群众的平安生活带来严重干扰。 

  针对一些地方发生的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打击暴力恐怖和极端组织专项斗争,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活动。 

  新疆莎车“7·28”暴恐事件发生后,当地检察机关不仅快速介入,引导侦查,而且检察干警带头参与维稳工作,消除群众恐慌情绪,维护了当地社会正常秩序。 

  两组数据或可反映检察机关的工作力度:2013年,各级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和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犯罪,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等刑事犯罪嫌疑人50多万人,提起公诉58万余人;今年1月至5月,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1万多人,提起公诉48万多人,同比上升4.7%。 

   让黑恶势力无处容身  

  人民对平安的呼唤在哪里,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和方向就在哪里。在严厉打击暴恐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始终对黑恶势力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刘汉、刘维涉黑案件是近年来发生的一起非常严重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多,涉及罪名多,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严重。 

  湖北省咸宁市检察院承担公诉任务后,抽调精兵强将,全面审查证据,整理笔录400余万字,制作案卷1300余册。今年5月,该院对刘汉、刘维等人提起公诉。17天审理中,检察人员全程出庭,支持公诉,客观准确的指控,使这一犯罪团伙36名人员全部受到法律制裁。 

  在全国各地,许多检察机关按照中央部署和最高检要求,不断加大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力度,有力推动了打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全省检察机关有效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审查起诉了一批涉黑案件。河南省检察机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加大打黑除恶力度,办理了一批案件,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10月1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山东招远涉邪教故意杀人案,在山东烟台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派员出庭公诉,被告人张帆、张立冬最终被判处死刑。这是检察机关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保障人民平安生活的又一个缩影。 

  为了营造良好的治安秩序,各级检察机关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紧紧抓住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打击整治行动。 

  最高检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办理盗窃、敲诈勒索、抢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系列司法解释,依法严厉打击公交纵火、编造航班“炸弹”信息、性侵幼女等一系列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2013年前后,社会上少数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进行有组织造谣传谣,蓄意毁谤他人名誉,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人民群众强烈要求整治网络乱象。 

  这年9月,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厘清了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标尺。 

  解释出台后,一些利用网络有组织造谣传谣、蓄意毁谤他人名誉、实施敲诈勒索的违法网站和人员受到严厉惩处。“秦火火”、“立二拆四”等网络“大谣”被抓获或被提起公诉,网上制造传播谣言行为得到初步遏制,网络空间秩序有所好转。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在建设人民向往的平安家园过程中,检察机关用自己的努力书写了一份群众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