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检察“最”人物:那些难忘的瞬间

27.02.2015  12:52

  浙江省青田县的检察官以一句乡音,直击潜逃21年的犯罪嫌疑人无所依傍的心;福建省漳州市检察院法医刘龙清对案件的解读犹如大侦探波洛的缜密;重庆市璧山区检察官陈琳以熟稔的手语,让一位被羁押的聋哑犯罪嫌疑人展开笑颜;而生死一线间,云南省盐津县检察院检察官唐仲远将身边的两人拼力一推……不怒自威,光明坦荡,酷炫,激萌……这些都不足以形容我们的检察官。

  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可以化繁为简、化拙为巧、化难为易,让枯燥的法律条文在具体的个案中成为一条涓涓细流,让接触到的人们感受公平正义,凭借的都是扎实的功底、智慧,甚至一生的奉献精神。这些基本功之外,检察官们各有特点,各有所长,在检察事业中各有所专。

  2014年,一些检察官因各种不同特性进入大众视野,广受关注。这里选择了10个具有不同“检察特质”的检察官和群体,定格他们各自感人的瞬间。也许他们不是最耀眼的那颗星,但他们集合在一起,也能展现检察官这个群体的多姿多彩。

   最亮眼  

   那一双“火眼金睛  

 

  福建省漳州市检察院法医 刘龙清

  “你的颅顶凹陷性骨折难以用棍打伤解释,且骨折部位与受伤部位不相称。以前的那张CT片有问题,要重新拍片检查,办案人员在场监督。”重拍的X光片、CT片显示:吴清林只是轻微伤,颅顶未见骨折,经进一步追问,真相水落石出:吴清林送检的CT片是叫同村患者吴某冒名顶替拍的。据此,检察院决定对吴火盛不起诉。吴清林因故意伤害罪和诬告陷害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你们都过来闻闻、看看。闻到没有,这是敌敌畏的气味。再看看,死者胃旁边已死了好多只苍蝇。很明显系死者服毒自杀,不是医疗事故,不是他杀。”中年妇女张某,从医院看病回家的第二天死在床上。在侦查机关排除他杀和中毒后,家属就把死因归咎于用药引起,要把棺材抬到医院讨个说法,要医生向死者叩头谢罪。现场聚集了近百名乡亲,事态一触即发的时候,法医的现场解剖说服了群众,一场纠纷化解。

  “原鉴定:年轻人腹部穿透创并行剖腹探查手术鉴定为轻伤显然错误,纠正为重伤。现场情况是,疯子入室偷东西被年轻人阻止,拔刀就向没有防备的年轻人腹部捅进去,年轻人身高体壮,反应也非常敏捷,伸手握住刀把,掰开疯子的手;恼羞成怒的疯子,又要拔出另一把刀,年轻人情急之下连忙拔出插进腹部的刀,往疯子的大腿扎下去,正中疯子的动脉,顿时血不断涌出,在送医院途中疯子死了。此案明显是正当防卫。”两级院检委会研究一致认为属正当防卫,无罪释放,之前的故意伤害致死结论错误。

  截至2014年12月上旬参选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刘龙清用一双“火眼金睛”,文证审查和出具司法鉴定1.2万余件,发现并纠正了369件错误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