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思想碰撞中探讨如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侧记
8月3日下午,全省检察长座谈会在省检察官学院召开。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贯彻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和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13位设区市检察院检察长分别作交流发言,在谈问题、谈认识、谈建议的思想碰撞中,探讨如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
护航中心大局,以检察履职服务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
7月5日至7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时,希望江苏在科技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在强链补链延链上展现新作为。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服务中心大局,以检察担当助力江苏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上走在前,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上走在前。
如何服务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无锡市检察院检察长朱良平把准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科技现代化这个关键,表示要紧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通过检察履职“一体化”、强化知识产权“大保护”、做优办案团队“专业化”、预防违法犯罪“全流程”,加快提升科技创新检察综合保护实效,努力为无锡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再作新贡献。
“我们将以更强的政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保障好‘一带一路’建设,在强链补链延链上展现新作为。”今年恰逢“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连云港市检察院检察长何建明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化海洋检察工作,突出经略海洋,强化向海图强,全力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司法办案强化对涉“一带一路”法治问题的诉源治理,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
镇江市检察院检察长潘昌锋结合近期学习调研,谈了如何在强链补链延链上展现新作为。他提出,要与各级工信、发改、国资等相关牵头部门建立长效联系机制,与重点集群、产业园区及行业协会建立直接联系机制;要科学评估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履职能力建设,创新推进企业违法犯罪风险预防工作,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人民至上,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在今年的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指出:“实现这个目标,就要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要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是否实现高质效,人民群众说了算。”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熊毅介绍,南京市检察机关结合开展主题教育,积极用好“大数据”和“铁脚板”,在扩大案源线索的同时,打通深入基层的“最后一公里”,拉近检察机关与基层群众的距离,真正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他建议省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推进“三官一律进网格”工作,结合各地特点,分层分类组织检力下沉,让群众更直观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在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看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不仅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也是检察机关参与和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之关键和着力点。“我们一方面要紧紧抓住司法办案这个立身之本,另一方面要切实把每一个案件办精办准办好。把具体的个案高质效办好了,让人民群众切实从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从根本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治理当中的矛盾问题。”
扬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鲍书华表示,扬州市检察机关切实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强化监督把关,实质介入、从快从严打击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重大犯罪。今年以来,针对司法办案立场不稳、标准偏差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作风效能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推动执法办案既符合法律正义、专业标准,更满足人民群众“体感安全”、“感受正义”。
“一枝一叶总关情”。泰州市检察院检察长丁海涛表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坚持将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要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即使人数再少、事情再小,我们都会坚决站出来,特别是在维护‘一老一小’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服务。”
服务文化强省,以检察担当推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江苏时,希望江苏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上探索新经验,充分体现了对江苏的殷切期望和信任重托。如何服务江苏文化强省建设,依法能动检察担当扎实推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与会的检察长们信心十足。
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军结合调研发现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困难,介绍了该院如何以检察能动履职助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要把握好保护与传承的关系,加强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把握好保护与协同的关系,引导‘老字号’企业合规经营,织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网,助力化解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对立。”
在探索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过程中,检察机关如何更好结合“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进一步找准契合点、落脚点、切入点? 淮安市检察院检察长薛国骏给出了自己的思考,他认为,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在刑事打击、公益保护、为大局服务、生态发展、弘扬确立法治精神等方面的特殊作用,助力构建现代商业文明、现代生态文明、司法文明和现代法治文明。
深度融入参与,以检察智慧助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江苏必须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走在前列”“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实现新提升”,这既是对江苏工作提出的新的重大要求,也为检察机关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指明了方向。
如何以检察智慧助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走在前列”和“实现新提升”?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奇认为,要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实现政通人和、内生稳定。要把准责任定位,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变化,做实做优“治罪+治理”;要“跳出检察看检察”,以高层次的诉源治理促进更高水平的社会治理;要结合能动履职的检察特性,在社会治理实践中进一步把准“时”“度”“效”。
南通市检察院检察长恽爱民认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为检察机关在法治轨道上探寻矛盾纠纷“最优解”指明了方向。检察机关要有为法治担当的兜底意识,程序上要将信访导入法治轨道,方法上要到第一线化解矛盾;要强化一体履职的系统观念,对内要加强部门职能融合,对外要善于借力、助力;要关注案件背后的“人和事”,有针对性推动治理防范。
宿迁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加云在发言时表示,办案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最基本最主要方式,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坚持以履职效果导向引领履职理念创新,从取得社会治理可感成效角度出发,提出新的发展目标;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矛盾纠纷,通过发挥典型个案和数字检察的作用,不断探索检察机关推进社会治理的方法路径。
围绕如何依托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盐城市检察院检察长葛冰结合市域发展特色提出具体举措。提出要服务绿色低碳发展,探索建立“司法+碳汇”模式;要充分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探索规范损害赔偿专项基金的支出程序、使用范围,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争议化解的做法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