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印发: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05.12.2016  21:08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下称《准则》),并于日前发出印发《准则》的通知,要求全体检察官遵照执行,检察辅助人员参照执行。

  《准则》共有5条,第一条为坚持忠诚品格,永葆政治本色。第二条为坚持为民宗旨,保障人民权益。第三条为坚持担当精神,强化法律监督。第四条为坚持公正理念,维护法制统一。第五条为坚持廉洁操守,自觉接受监督。

  《准则》从印发之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同时废止。(记者 徐盈雁)

评论 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检察委员会审议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成果,是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具体行动,是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形势、提升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的实际步骤。对于推进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领导、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出发,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特别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施行,对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检察官是检察权的执掌者和检察队伍的主体,检察官基本都是共产党员,其职业道德素养关乎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全局和根本。《准则》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贴司法体制改革对检察官职业道德提出的新要求,突出检察职业特色,坚持删繁就简,在全面总结2009年9月颁布的《准则(试行)》贯彻落实经验的基础上,反复打磨,努力使之成为检察机关成立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规范,成为向全体检察官发出的职业道德宣示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为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进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前进方向。

  抓好《准则》的学习贯彻,首先要领会《准则》的修订原意和基本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保证检察机关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的根本目的。《准则》把“坚持忠诚品格,永葆政治本色”放在首位,旨在对检察官“忠诚”道德作出规范。“天下大德,莫过于忠”。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是党对检察机关最根本的政治要求,是检察队伍对党绝对忠诚的集中体现。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不懈加强理论武装,引导广大检察官自觉补钙壮骨、立根固本,增强“四个意识”,永葆政治本色,坚守为民宗旨,弘扬担当精神,强化公正理念,保持廉洁操守,打牢贯彻落实《准则》的思想理论根基。

  如何让检察官像敬畏“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样把职业道德铭记在心、融入血脉,是贯彻落实《准则》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职业道德建设是在人的内心深处搞建设,与盖大楼、修公路不一样,有其自身特点规律。各级检察机关要把职业道德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永恒主题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检察官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推动《准则》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真正让职业道德流淌在每个检察官的血液里。要把职业道德作为司法办案的行动指引,拓展实践载体,推动实践养成,引导检察官把《准则》落实到司法办案的每个环节。要把职业道德建设纳入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检察官职业道德监督、考核、奖惩机制,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强大力量,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