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检察官故事]阮军帮:告别军旅华丽转身
在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鲍书华的书柜里,有一套二十本的《刑法文例》。对于鲍书华来说,这是一份“厚礼”,不仅是因为这套书成为她办案时非常称手的工具,更是因为送来这份厚礼的人,是她分管的公诉处干警阮军帮。
在鲍书华看来,这个从部队转业到检察院还不到五年的阮军帮,早已经具备了检察官的素质。阮军帮个子高高瘦瘦的,虽然军人的气质在他的外表上并不明显,他更像一个暖男。然而,从他做事情的专注与执着来看,军人的坚毅早已融入骨髓。而这份坚毅,对他从事的检察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名字里有个 “帮”字
阮军帮是暖男,也许得益于他名字中的那个“帮”字。
他喜欢帮助别人。办案组的一位女同事经常需要借用他的电脑,同事有孕在身,挺着大肚子,他担心孕妇开启主机一蹲一起很不方便,所以第二天就动手给电脑自制了一个“增高垫”,把主机调整到合适的高度,以便同事使用。
就连办公室里的花花草草,都让他养得格外茁壮。
“打磨”这份礼物,公诉处检察官助理阮军帮耗时三年。
这期间,他借鉴法律出版社《刑事审判参考》一书的体例,利用业余时间搜集整理资料,汇编完成6册《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此后又经过反复补充、品阅和校对,将其“升级”为《刑法文例》,共8卷19册、1500余万字。
今年2月,阮军帮自费将书印刷成册,赠送给身边的同事。这份礼物摆在他们的办公桌上,长长一排,分量十足。
与市面上销售的同类书籍不同,《刑法文例》更加突出问题导向,不仅将解决同类问题的案例相邻编排,给出多种可对比的建议,还将复杂案例一一进行“拆解”,根据涉及的不同问题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以实务视角看待证据合法、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情节明晰、违法阻却、责任明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等方面的要求,把法律法规、关联理论、争议观点等内容相互链接,构成“字典式”体系。
“2000多个典型性、代表性案例,对应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各种问题,非常值得我们办案人员学习和参考。”鲍书华评价说,虽然内容浩繁,但目录和索引简洁明了,查询起来非常方便。
在自序中,阮军帮自号“掬沙斋主人”,系内有鞠心,不舍微物之意。这股念力厚重而沛然,贯穿于每个章节的细微之处。诸如“有期徒刑能否与拘役并罚”、“未成年人能否构成毒品再犯”等问题,“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最新规定、“两高”部分指导性案例的理解和参照,以及一些法学名家的经典文章等内容,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随着新型案例的出现和法律体系的完善,办案实践和公诉人的需求也在发生着变化。“书,永远没有编完的时候,能以自学之余的举手之劳,助己又助人,何乐而不为?”尽管挂着两个黑眼圈,阮军帮依旧嘴角微扬,笑容灿烂。
他坦言,自己编书的“情结”,早在从军时就已埋下。作为一名指导员,他在做好政策咨询、纠纷调处、诉讼援助等工作的同时,针对服役官兵和家属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专门汇编过一本小册子。
在“逆袭”路上奔跑
“学习是快乐的,学以致用更快乐。”1997年参军入伍后,阮军帮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他在学好防空兵指挥专业的同时,把目光投向更加广阔的领域,先后通过两项“公认最难”的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和注册会计师证书,成为战友们口中的“传奇”。
“我不过是个资质平平的普通人,能做成看似非常困难的事,关键在于两个字,‘恒’和‘细’。”确如阮军帮所说,随便翻开一本他读过的书,各种标记和批注密密麻麻,思考和感悟字字入目。一些书页因反复翻阅而破损,被他用透明胶带仔细粘好,板板正正。
2013年,告别16年军旅生涯,阮军帮转业到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踏上新的起点。“法学理论和办案实践相结合,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他感觉自己又恢复了“新兵”状态,有压力,更有动力。
“身边的人既能力均衡,又在法庭辩论、法律精研、证据体系构建、司法谦抑性把握等方面各有所长,对‘传道授业解惑’更是充满热情,我有什么理由不努力?”无数个燥热或是寒冷的夜晚,当爱人和孩子都已进入梦乡,阮军帮仍在埋头苦读,从法条到司法解释,从专著到案例参考、从公诉意见到庭审预案……
阮军帮钻研过木工活,会做折椅、小桌、花架之类的物件,深知一件完美的作品来之不易,测量、切割、打磨、上漆,每个步骤都要精益求精。这种精雕细琢、追求完美和极致的精神,也是一名优秀公诉人应当具备的。
在审查一起毒品案件时,他花了整整五个晚上的时间,制作出犯罪细节对照表,让每一笔买进与卖出事实清晰明了,规整详尽的程度堪比会计分录;在侦查一起强奸窝案时,面对扑朔迷离的案情,他通过整理人物、案件、线索三方关系,绘制“犯罪地图”,一点一点揭开事实真相;每次结案后,他都会重新梳理审查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结合当下发生的典型案例,分类归档,发送到每个人的邮箱里,供大家学习参考……
聚沙为画,落釉成彩。转瞬而过的四年里,阮军帮用初心和坚持点亮了职业荣光:在全市“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中荣获“十佳出庭检察官”称号,被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刑事诉讼监督能手”、荣记个人三等功,所办案件入选公诉部门“退回补充侦查、自行侦查优秀案例”……
演绎“榫卯之道”
“制作木器时常常要用到榫卯工艺,一个外突,一个内凹,将榫头穿进卯眼,再用锤子反复敲打,严丝合缝,坚固稳定。”在阮军帮看来,“榫卯”是态度也是情怀,“作品”是案件更是自己。
在一起命案中,嫌疑人张某虽然供认了杀人焚尸的犯罪事实,但却辩称被害人岳某因不愿归还欠款,想诱骗和加害自己,自己出于防卫本能,用石块将其砸伤。逃走之后再回来查看时,岳某已经跌入山塘内死亡,自己为了掩盖罪行,才对尸体进行了焚烧。
仔细审查案卷后,阮军帮认为,嫌疑人张某与被害人岳某平时关系要好,双方之间的借款仅有几千元,现有的证据既无法认定杀人动机,也无法排除防卫合理的怀疑,案件面临刑罚悬殊或罪与非罪的重大风险。
他迅速理清思路,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引导办案民警调查取证。
通过侦查实验还原案发现场,证实张某具有隐瞒犯罪工具、推卸责任等不如实供述的情节,合理排除了防卫辩解;走访村民查找疑点,将侦查方向转到双方可能存在的情感纠葛上;对张某和岳某的4000余条通话记录进行筛查,锁定他们的“交集”人物王女士,证实了由两性三角关系引起的矛盾,明确了杀人动机;根据线索乘势追击,又查明张某多年前强奸一名聋哑女性的犯罪事实,并予以追诉……
2017年7月13日,张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涉激流,登彼岸。奋力拨云间,消得雾患。社稷安抚臣子心,长驱鬼魅不休战……”阮军帮特别喜欢《大宋提刑官》电视剧主题曲,“罪和非罪、此罪和彼罪、轻罪和重罪,攸关嫌疑人的名誉、财产、自由甚至生命,作为公诉人,必须做到查微析疑,准确定性,既不放纵犯罪,也不冤枉无辜。”
两年前,黄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取保候审。因为久居异地,对徐州不熟悉,往返途中免不了兜兜转转,阮军帮将单位地址和路线图编辑成详细信息发送过去。寒冬腊月,黄某到时已是晚上七点,阮军帮没有一句怨言,主动给对方倒上一杯热茶驱除寒意,然后才开始证据复核工作。
最终,综合全案,黄某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上缴非法所得,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嫌疑人也应该受到公正待遇。我们既要拿法律规定所要求的满分,更要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加分。”正值春日,草木蔓发,在窗外阳光的映照下,阮军帮棱角分明的脸上呈现出一层淡淡的古铜色,硬朗却又不失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