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揭露网络交友诈骗的种种骗术

24.05.2016  09:55

  近年来,网络交友成为一种时尚方式,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微信等认识朋友,但有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的虚拟性、间接性等特点来实施诈骗。据统计,2014年以来,广东省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共办理交友诈骗犯罪案件21件35人,其中,通过网络社交平台、QQ、微信等聊天工具认识后实施诈骗的有19件33人。日前,办案检察官通过典型案例揭露了不法分子的惯用伎俩——

  有人善于“包装”,把自己伪装成“高富帅”骗取芳心。2015年3月,犯罪嫌疑人陈某通过微信认识了罗某,见面后陈某称自己是加拿大籍华人,在香港一家国际公司上班,在广州和香港等地均有房产。罗某见对方每次均驾驶豪车来见面,便对对方的话深信不疑,一个月后两人即确立了恋爱关系。2015年5月开始,陈某以在加拿大惹上官司需要赔钱、银行账户被冻结、家里人出事等为由,通过手机微信和打电话多次向罗某借钱共计37万余元。

  有人在与男性网友发展为男女朋友后博同情。2015年起,马某等人在诈骗团伙头目的组织下,以出租屋为窝点,先由一人以女性身份利用QQ等网络聊天的方式物色男性被害人,并假意与被害人建立恋爱关系骗取信任,然后就以要前往被害人处向被害人索要路费。若被害人同意,就将情况汇报上线,由上线安排如何进一步诈骗,并提供银行账户让被害人转账。最后,在“负责人”的安排下,诈骗团伙成员会分别扮演司机、医务人员等角色,虚构女方在见面的途中突发急病需要钱做手术骗被害人转账。

  还有人以见父母为由让对方放下戒心。劳某多次在网上登记交友信息,2013年7月起,先后以不同的虚假身份约多名被害人见面。为进一步获取对方的信任,劳某主动提出带对方见家长。劳某以需要准备见面礼而自己刚好有认识的朋友销售烟酒为由,让被害人购买烟酒。随后,劳某又以家里人对男方印象不错,提议男方派现金红包给家里人,继续诈骗被害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劳某共骗取多名被害人购买烟酒和派发红包,金额合计3.1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市民,网上结交男女朋友,应通过多渠道去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及个人经济状况,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恋爱中对方提出借钱的,要保持警惕心理,在与对方未曾见面的情况下,最好不要直接向对方转账汇款。如果对方要借款,应及时确认其借款理由是否真实,核实清楚后方可转账汇款,并保留相关的转账汇款单据等凭证。对方的不合理要求应当坚决拒绝,避免因面子问题对对方百依百顺,等到对方销声匿迹后才发现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