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检察官和解一起暴力讨薪案件 提醒:理性维权才是正道

04.01.2018  11:00

  工资被拖欠不依法维权,诉诸暴力涉嫌故意伤害。日前,一起务工人员暴力讨薪案件在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主持下成功和解,犯罪嫌疑人侯某被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2017年1月9日,临近春节,讨薪心切的犯罪嫌疑人侯某因索要薪资不成,在无锡市惠山区某物流园内与其老板郑某发生口角,郑某的姐姐和铲车驾驶员小徐劝架不成,双方情绪愈发激动,双方刀棍相向、大打出手,以至于被郑某用木棍打伤手臂的侯某持菜刀分别将郑某及其姐姐头部砍伤。案发后,侯某曾经报警求助,后因害怕逃回广东老家并关机失联。经法医鉴定,郑某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其姐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被害人郑某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侯某从严从重处理,并要求对方赔偿15万元。因侯某家境困难无法赔付,调解迟迟没有进展。

  为促进矛盾化解、维护司法公信,该院侦监科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查阅了案卷,并仔细查看了本案监控录像。经查明,在双方推搡、争执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侯某是在看到被害人郑某抄起木棍时才冲进屋内拿菜刀。因此,犯罪嫌疑人侯某与郑某的肢体冲突,系郑某欠薪不付、率先动手,致使事态升级。双方均有过错,但权衡考虑到被害人伤势构成轻伤二级,而侯某家庭困难,为实现案件社会效果最大化,承办检察官在时间紧、任务重的办案压力下,力促双方达成谅解。

  12月25日当天,案件双方来到该院,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耐心沟通,一方面,检察官对侯某暴力讨薪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当事人索要工资可以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另一方面,检察官通过对郑某做工作,其对侯某因讨薪心切而产生的暴力行为表示理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谅解,侯某一方向被害人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5万元整,被害人后续不再对本案造成的伤势进行追究,也无需再支付欠薪。结合本案案情及双方谅解的情况,惠山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侯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官提醒:拖欠工资固然可恶,切记不可暴力讨薪。暴力讨薪不仅侵害他人人身安全也损害自身合法权益,可谓得不偿失。当发生欠薪事件时,理性维权才是正道,当事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申请劳动监察部门处理、信访四种途径进行维权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