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检察官:做优做强检察宣传教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司法办案中落深落实
检察机关宣传教育部门作为承担着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承担着更加重要的责任和使命,应该善于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宣传智慧,努力实现检察宣传教育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司法办案中落深落实,更好地服务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徐州新实践。
一、要下足“学”的功夫,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
落实好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决策部署,根本要做到做实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宣传教育部门,作为检察机关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首先要下足“学”的功夫,力争首先学深悟透、学懂弄通。要牢记“国之大者”,以能动履职不折不扣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努力为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提供精神动能和智力支持。要把宣教系统内的学习研究与向全市检察机关阐释、向全社会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全市检察人员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正融于心、铸于魂、践于行。
二、要做好“融”的文章,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司法办案中落深落实
要不断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培训,不断强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通过提升检察宣教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市检察司法办案工作再有新提升。坚持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司法检察理念、政策专门培训,并融入各项业务教学。并与检察业务部门紧密配合,努力培养提高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检察履职能力,常态化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和意识形态安全、网络安全、金融安全、社会秩序稳定等方面检察业务培训。
三、要促进“新”的探索,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进步
进入新时代,检察宣教部门应该通过高质量的履职,助力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形成新思考,探索新路径,努力引领检察官树立“两个思维”,即宣传的思维和培训的思维。要引领检察官在办案中树立宣传思维,即树立民本思想。检察官只有高质量办理各类案件,才能在宣传舆论中立于不败之地,才能打得响、树得牢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品牌效应。要引领检察官在办案中树立培训思维,即树立创新思想。检察官在办案时,要思考通过办理这个案件,可以学到什么,能够提炼出什么规则,可以规范些什么做法,能够在检察机关的教育培训工作中传授些什么样的独到经验和创新机制。通过提升检察官的“两个思维”,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进步。
四、要打造“强”的平台,努力扩大检察工作的影响力
要全力打造宣教平台,通过重点打造“徐州检察发布”微信、微博和市检察院门户网站,争取形成徐州检察独具特色的“两微一端”品牌效应;重点打造“一得讲堂”徐州检察教育培训品牌,争取形成两级院检察干警夯实理论基础、活跃办案思维的新阵地。结合基层院“一院一品”品牌创建活动,力争推进每个基层院和市院每个部门把政治与业务贯通起来,分别形成一门政治业务融合发展的精品课程,进一步推进“四铁三型”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扩大和提升检察工作的影响力、美誉度,为徐州检察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和“全国一流”目标实现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唐颖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宣传教育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