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检察大数据:加强监督对违法“减假暂”说不

02.02.2015  09:58

  

  编者按 走过不平凡的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奋发有为,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从今天起,本报推出“2014检察大数据”专栏,用数据图表的形式梳理一年来检察机关重大举措、重大活动、重大成绩,并请专业人士权威解读,由全国人大代表精彩点评,以期读者对检察工作有一个更直观、更全面的了解。

  ■解读

  有钱人“提钱出狱”、有权人“以权赎身”,审判阶段轰轰烈烈、执行阶段暗箱操作……近年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被部分不法分子利用,一些有钱人、有权人“真减刑假服刑”现象引起了社会强烈不满。

  深入贯彻中央精神,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确保刑罚变更执行合法、公正,有效维护法治权威。2014年3月至12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定期公布活动情况,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专项检察活动重点监督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严肃查处背后隐藏的权钱交易、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腐败问题,维护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给百姓一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说法。

  为确保专项检察活动顺利开展,最高检还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和《关于办理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行备案审查的规定》,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各地检察机关也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了一批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促进了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全面开展。

  敢于监督、敢于纠正,专项检察活动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一批违法减刑、假释案件被纠正,一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被依法收监,一批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职务犯罪案件被立案查办。以广东省为例,2014年,包括深圳市原副市长王炬、广东省经协办经协集团原总经理冯科业等12名厅局级干部在内的138名罪犯,因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被收监执行刑罚。广东检察机关还立案查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背后的职务犯罪16件16人。(陈梦琪)

  ■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

  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仅直接影响罪犯矫正改造效果,而且严重违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严重伤害社会公平正义。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违法问题,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体现,也回应了当下人民群众对司法不公等现象的质疑。

  希望各级检察机关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严肃查处违规减刑、假释背后的司法腐败问题。既要监督纠正具体个案,又要注重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