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检察向人大专题汇报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03.10.2017  07:23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吴江检察机关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该院检察长刘军向该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4年以来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据悉,2013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赋予了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新职能,原监所检察这一名称已不能涵盖全部职责,最高人民检察院遂根据新的任务要求统一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机构。2013年9月,该院经有关部门批准,将原监所检察科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科。

  2014年以来,吴江检察院从夯实驻看守所检察工作、强化刑罚执行监督、落实新增职能、推进社区矫正监督等四个方面不断深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监督收监保外就医罪犯1人、假释犯1人、社区矫正人员25名,对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建议收监3人,督促执行财产刑共计32万余元。

  近年来,在该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该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亮点频出,先后推动出台《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协作办法》,持续规范开展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同时,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模式转型升级,自主研发刑事执行检察信息管理平台,全面强化智能辅助办案,被江苏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应用。

  吴江区人大常委会对此次专题汇报高度重视,沈金明主任和张志成副主任等领导相继到该院调研视察,实地了解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有力促进刑事检察工作的精细化、长效化开展。

  “我们将以此专题汇报为契机, 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依法充分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努力开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局面,进一步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该院副检察长刘慎争表示。(俞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