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前九月公诉网络电信侵财犯罪案件8257件
最高检召开以“惩治网络犯罪,维护信息安全”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透露
今年前九月检察机关公诉网络电信侵财犯罪案件8257件22268人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惩治网络犯罪,维护信息安全”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依法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情况。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说,计算机网络犯罪高发,危害信息安全,侵犯公众权益,引起社会高度关注。面对日趋严峻的计算机网络犯罪形势,近年来,最高检明确惩治重点,重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黑广播”等违法犯罪活动;针对黑客网络新型犯罪,2017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共同开展打击整治黑客攻击破坏和利用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针对涉互联网金融犯罪,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批捕、起诉了一批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与此同时,最高检还通过建立健全专业化办案部门和办案组织、制定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健全工作机制等措施,不断提高惩防计算机网络犯罪专业化水平,与有关部门形成惩防合力。
王松苗介绍说,全国检察机关积极顺应法治建设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各类计算机网络犯罪,取得明显成效。从几类典型计算机网络犯罪情况来看,2016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适用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刑法第285条至287条7个涉及计算机犯罪罪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27件1568人,其中,2017年1月至9月提起公诉334件710人,同比分别上升82.5%和80.7%;对网络电信侵财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5671件41169人,其中2017年1月至9月提起公诉8257件22268人,同比分别上升88.6%和118.6%。
王松苗介绍说,从检察机关查处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情况来看,当前,计算机网络犯罪呈现犯罪主体日趋年轻化、专业化,犯罪形式日趋隐蔽,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多变,犯罪活动日趋组织化、集团化,犯罪后果日趋严重等五大特点。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今后相当一段时期,计算机网络犯罪总量将会呈现持续上升态势,跨国性计算机网络犯罪也将不断增多。同时,利用移动智能终端实施的犯罪、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发的犯罪、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和信息的犯罪将持续高发,一些传统犯罪也会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不断升级。
王松苗表示,下一步,全国检察机关将提高四方面的工作能力,维护国家和个人信息安全,推动互联网治理法治化常态化。一是深入研究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新特点,提高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针对性。二是研究制定证据指引,提高办案指导和法律适用的实效性。三是积极参与网络社会治理,提高防控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四是加强国际司法协助,建立健全情报共享和交流培训机制,提高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国际化水平。同时,尽可能地通过各种方式,及时追回赃款赃物并做好返还工作,最大限度弥补被害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