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盱眙贪官梁宗林:贪念让我跑偏人生道路
我在农业部门工作已经13年,虽说只是一个小小的业务科室负责人,却掌管着全县高效设施渔业项目的审报、审查权。我本应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岗位,更好地发挥所学专长,作出应有的贡献,却在金钱面前迷失了方向,一步步跌入犯罪的深渊。
随着工作年头的增加,我更加关心的不是工作而是个人的政绩和利益。尤其是2008年以后,随着国家支持水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越来越多,我开始琢磨起如何通过虚假项目套取资金。在明知个别企业不具备申报高效设施渔业项目专项资金的情况下,我为了12万元的“好处费”,协助个别企业弄虚作假,顺利通过审核,最终导致110万元国家专项资金被套取。
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有什么样的行动,有什么样的行动必然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我曾经以为当个小科室的负责人,跟贪污受贿这些事离得很远,又何尝想到第一次非法收受“好处费”后,我的思想防线就被轻易攻陷。为什么?我想,这与我一直不重视党性修养有很大的关系。
平日里,我总以工作忙为借口,很少学习党章和党内纪律规章,也不注重以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把自己当作普通的社会人,和涉足经营渔业的企业老板们称兄道弟,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全然忘乎所以。正因如此,我才会觉得收他们送的烟酒、购物卡,甚至金钱,都是哥们儿之间讲义气,是有福同享的意思。慢慢地,对于那些未送财礼、不请吃喝的企业,即使符合申报条件,我也很少关注、过问。这些都说明,思想一旦坏死,人生道路必然跑偏。
人什么都可以没有,却不能没有自由。如今的我是多么渴望自由!唯有悔过自新,余生才不会消沉。我一定好好接受改造,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党性修养,认真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把党纪国法永远作为自己的“强心针”和“防腐剂”。
●忏悔人:梁宗林
●原任职务:江苏省盱眙县农业委员会渔业科科长
●涉案罪名: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犯罪事实:2008年至2010年,梁宗林在担任盱眙县农业委员会渔业科科长兼盱眙县水产技术指导站站长期间,帮助申报单位编制虚假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并上报,导致国家专项资金损失250万元;2008年至2014年,梁宗林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财物价值人民币35.98万元。
●判决结果:2015年4月9日,盱眙县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