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档案管理中心来南京市建邺区档案局交流学习国家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工作
10.03.2017 14:09
本文来源: 档案局
2015年11月16日江苏省档案局转发了《国家档案局关于公布第一批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档发〔2015〕5号),全国共八十一家单位试点,南京市审计局局、苏州工业园区、建邺区档案局被列为江苏省的三家试点单位。
近日,苏州工业园区档案管理中心一行3人来我局交流学习国家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工作,重点考察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业务系统和国家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工作的台帐准备工作。省档案局科技处许建智、市档案局科技处杨忠辉、市审计局办公室葛红和区档案局领导班子及相关业务人员陪同参观。这也是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省3家试点单位首次“群英会”。
苏州工业园区档案管理中心先后参观了一楼查档服务大厅、数字化加工中心、机房等,听取了区档案局局长张兴春关于区国家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工作的介绍。张兴春局长从局(馆)基本情况、全区档案工作基本情况、2017年试点工作的计划、档案系统软件、台账准备工作等方面进行介绍,并与苏州工业园区档案管理中心及与会人员进行了档案工作的交流。
苏州工业园区档案管理中心主任刘海燕表示,建邺区档案局的数字档案建设水平、档案管理方法、人员精神面貌等很值得学习,此次交流受益良多,希望今后继续保持沟通交流。
本文来源: 档案局
10.03.2017 14:09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
镇江市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两块钱的“小案”
(点击图片查看视频)检察院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编印“错题本”指导规范办案
“大家看一下,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