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档案局对党员干部学习《准则》《条例》进行检查考核

11.12.2015  21:27

  12月9日,市档案局对局全体党员学习《条例》和《准则》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施行。为了强化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守住党纪戒尺“底线”,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意识,扬州市档案局开展了集中辅导、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干部主动学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努力使《准则》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以及《条例》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在党员干部中内化于心,外化于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