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侵财案件“抬头” 江苏警方发布防范攻略

27.01.2016  18:04

  春节临近,大家都在盘算着怎样回家过年,一些不法分子也想乘机“捞一把”。26日,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了解到,近期全省针对金店的犯罪有所“抬头”,还出现“碰瓷党”专门蹲点酒店、酒吧门口,专挑酒后驾车人“碰瓷”并勒索钱财的案件。

  1月2日,苏北市民张某酒后驾驶轿车与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后徐某以举报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相威胁,敲诈王某现金4.2万元。1月5日凌晨,苏中市民陆某酒后驾车,被尾随其后的“碰瓷党”故意追尾,陆某因违反交通标志和害怕酒驾被追责同意“私了”,赔付对方维修费等共计3.6万元。

  警方分析,年终岁末,各单位年终聚会、亲友聚会增多,“碰瓷党”于是专门选择在高档酒店、KTV、酒吧等休闲娱乐场所附近蹲守,发现消费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立即通知同伙驾车尾随,采取故意擦碰方式制造“碰瓷”,趁机敲诈钱财。

  警方提醒,市民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应酬后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可以打车回家,或者找代驾;发生此类案件后,及时固定证据报案处理。

  此外,年底其他侵财案件也开始高发。比如,1月9日晚,苏南市民潘某停放在小区楼侧的轿车副驾驶车窗被砸,车内一手提包被盗,包内有现金2万元。1月5日,苏南市民张先生挤上公交车去上班,下车后发现上衣右口袋内的钱包不翼而飞,内有现金2100元及身份证等。1月4日,苏北市民小王中午回家将电动车停在楼下,下午准备上班时发现车上的电瓶被人偷走。

  警方提醒,市民应养成上车、停车后即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开车时检查车门是否锁好的习惯,防止犯罪分子拉门上车。如要停在路边,不要将包、衣服以及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并尽量把车辆停放在有监控探头的路边停车点或光线较亮、人流较多的场地。在乘坐公交车、地铁等时要注意将现金等贵重物品放在贴身衣服口袋中,带包乘车不要将现金或贵重物品置于包的边缘,以防小偷割包扒窃;备好零钱,防止买票时掏出大额现金,引起扒手注意;在商场等购物场所时尽量使用银行卡,不携带大量现金等。停放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锁好并拔下钥匙,尽量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场所。

  此外,金店可以临时加强保安力量,尽量采用像素高的探头,效仿电脑城里的商铺,将部分价值较高的饰品用锁链锁起来,并做好应急预案。沿街店铺在安装玻璃门的基础上,尽量安装质量较好的卷帘门。店铺打烊后,尽量不要存放现金及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过夜,有条件的建议安装视频监控及与警方联网的报警装置等。

编辑: 郭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