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一人能领两份养老金吗

28.05.2017  09:41

      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身份信息,享受双份社保退休的待遇,已构成诈骗罪。

 

  退休后,陈桂芬居然一人领着两份退休金。

  事情要从二十几年前讲起。

  陈桂芬出生于1952年。1991年,39岁的陈桂芬从一家企业病退,1998年开始领取养老金。

  病退期间,陈桂芬并未闲着,而是先后到苏州园区、吴江、新区五家电子公司工作。

  1996年,她应聘到园区一家电子厂工作,由于应聘职位有年龄限制,陈桂芬便谎称自己是1955年出生的。应聘单位要求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对原件倒并未提及,陈桂芬就将身份证复印件上的“2”改成了“5”。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公司对入职人员的身份审核不像如今这样严格,涂改后的身份证号便成了她另一个社保账号。

  2001年夏天,陈桂芬辞去园区电子厂工作,应聘到吴江某公司。

  由于当时苏州各区县的社保还未联网,陈桂芬就拿着园区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将社保转到了吴江,继续延用了1955年出生版本的社保账户。

  到了2005年4月,按照1955年出生年龄来算,她刚好50周岁。陈桂芬退休了。

  退休后的陈桂芬,开始了领取两份退休金的生活。

  直到2016年1月,陈桂芬的两份养老金均未能按时发放,她匆忙到苏州市社保中心和高新区社保中心前来咨询。陈桂芬不知道,此时的自己已经进入了侦查机关的监控之内。

  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检察官朱雪平介绍,陈桂芬以隐瞒真相、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身份信息的方式,一直享受双份社保退休的待遇,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文﹥檀杉杉)(文中涉案人物为化名) (责编 卢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