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核电厂5000米内被划为规划限制区
30.05.2016 23:18
本文来源: 新浪江苏
快报讯(记者 鹿伟)在昨天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江苏省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草案)》提请审议。其中提到,在核电厂外围区域设置规划限制区,规划限制区以反应堆为中心,半径不小于5000米。
发生核事故怎么办?按照草案,省核事故应急主管部门和省核应急委员会接到核事故情况报告后,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立即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并按照职责和报送途径向国务院指定的部门和省政府报告,根据需要向相邻地区通报事故信息。核事故应急有关信息应当按照规定,通过适当的方式及时告知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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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2016 23:18